法令授权部长权力.卫长:允许种植火麻进行工业用途研究
(布城6日讯)卫生部长拿督斯里祖基菲里说,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6B条文,授权部长批准火麻(Hemp)的种植,以生产纤维和火麻仁,让官员展开工业用途研究。
他说,这是大马首次援引这项条文,批准种植火麻来进行工业研究。
他指出,水务、土地及天然资源部目前正对种植火麻的土壤和气候等因素进行研究,并会在近期内把报告提交给他,以便让他可以批准农业部和水务部官员推展这项计划。
他是今日在为亚太医用毒物学大会(APAMT)主持开幕后,针对而榄州议员莫哈末沙益建议仿效泰国和澳洲允许种植火麻的建议,如是回应。
卫生部药剂服务计划高级主任兰利再纳博士指出,法令授权部长这项权力,该部同时也已制定了种植火麻的指南。
他说,另有一项条文规定只允许公务员种植火麻,而第9条文严禁生产、加工、进出口和销售大麻,而且也不允许作为医药用途,因此,若要批准大麻的种植,就必须要修改这项条文。
有鉴于此,祖基菲里说,大麻若要做为医药用途,政府就必须要修改危险毒品法令第9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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