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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1/2019
涉收贿1.75万轻判7外劳‧法官主控官律师被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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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鲁遮脸上庭。

(沙亚南6日讯)前地庭法官、副检察司及律师3人涉嫌今年7月向7名外劳收贿1万7500令吉,作为轻判他们抵触移民局法令的“酬劳”,今日被控上沙亚南反贪污委员会特别法庭。

3人皆否认有罪,法官罗兹娜允准3人各以1万2000令吉加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同时交出护照让法庭保管,择定此案于12月16日过堂。

控状指出,被告阿兹米尔(45岁,雪州新古毛前地庭法官)、凯鲁(32岁,副检察司)及诺阿米鲁(31岁,律师),于7月17日上午9时30分至下午2时45分之间,在雪州新古毛地庭,同意向王秋宏(40岁、译音)收贿1万7500令吉,作为轻判7名抵触移民局法令外劳的酬劳。

3人此举抵触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B)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4(1)条文下被判处。一旦罪成,可被判不超过20年监禁、罚款(不低于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另控收贿轻判6赌徒

另外,阿兹米尔单独面对另一项指控,他被控2018年5月10日晚上8时24分,在巴生中路一间银行向一名人士收贿5000令吉,作为轻判6名赌徒的酬劳。

他的举止抵触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7(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的第24(1)条文下被惩处。

针对此案,法官允准阿兹米尔交保6000令吉加另一名担保人保外受审;并择定2案同日过堂。

主控官阿兰苏曼之前要求法官,允准每名被告以10万令吉保外。

不过,被告的代表律师团则要求法官,允许被告以2500至1万2000令吉的保释金保外候审。

阿兹米尔的代表律师为葛高利圣迪雅哥、希兰、里达及加葛斯;凯鲁的代表律师是祖基菲里和诺法丁。至于诺阿米鲁的代表律师,则是沙希达和诺西达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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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阿米鲁坦然地面对摄影镜头,缓缓步入法庭。

法官阿兹米尔曾任赵明福验尸案的验尸官。(档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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