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Newsletter 活动
08/11/2019
Rehda:混合发展项目收费划一·“对可负担屋业主不公”

(八打灵再也8日讯)针对上诉庭日前裁决,高层建筑物的联合管理机构(JMB)不被允许在混合式发展项目对不同业主实施不同的收费,大马房地产发展商公会(Rehda)认为,单一收费的措施有欠公平,而且也不能反映各别和不同组成部分内公共属性的实际使用情况和维修成本。

该公会主席拿督孙兴存发表文告指出,尽管综合发展项目的不同类别和组成部分是根据公式分配份额单位,但是它并没有考虑到其他因素,包括综合发展内每个组成部分的通用设施是有限的。

将付更高维修费

他说,另一值得关注的问题是,这将会对共管房屋计划(Strata Development)下的可负担房屋业主带来影响。

“如果采用固定收费率,那么居住在可负担房屋的业主尤其是居住在最小建筑面积单位者,最终必须支付更高的维修费。”

他指出,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第60(3)条文准许管理委员会(MC)定期针对不同组成部分提高收费率;同样的,联合管理机构也应该获允决定收费率。

允设附属管理机构可解决问题

“如果管理委员会可以成立附属管理机构(sub-MC),相信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

他说,目前难以成立附属管理机构是因为大部分业主尚未完成所有权转让,因而法定人数不足,无法成立管理委员会及附属管理机构。

他促请城市和谐,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门(KPKT)关注行业利益相关者及各阶层业主之间混淆的事件,包括修改相关法令,允许联合管理机构能和管理委员会一样,有权拟定不同的收费。

他说,一旦确定不同组成部分的正确计算方式,那么就可以采用统一收费率,并解决不同组成部分需要不同维修费的需求。

分享到:
热门话题:
更多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