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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2019
黄思汉:地方政府服务委会若成立.“官员调动”问题可解决

(沙亚南12日讯)掌管雪州地方政府、公共交通及华人新村发展事务的行政议员黄思汉指出,联邦政府一旦顺利成立“地方政府服务委员会”(Suruhanjaya Perkhidmatan Pihak Berkuasa Tempatan),将可解决目前所面对的“官员调动”问题。

他说,州政府现阶段并未设有官员相互调职的机制,不过在现有条例下,州政府有权委派高职官员包括市长、市议会主席、秘书等,到任何地方政府去上班,只是有关人士的公务员身分,依然会保留在原有服务的地方政府。

同时,他表示,州内各地方政府管理层以外的官员,现在也是依据各区需求和官员经验,在各自服务的地方政府作内部职务调整,没有跨越县市。

他也说,联邦政府通过城市和谐、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门研究成立一个“地方政府服务委员会”(Suruhanjaya Perkhidmatan Pihak Berkuasa Tempatan),一旦成功,将可解决官员相互调动问题。

他今日在雪州议会上回答峇冬加里区州议员哈鲁麦尼的口头提问时,如是指出。

官职安排是市长或市会主席权限

黄思汉也表示,官员职务安排是地方政府领导人,包括市长或市议会主席的权限;若面对官员被放在不对或未依据其资质安排所任职部门,届时可向州政府投诉彻查,以免发生滥权事故。

他也说,任何人都可向地方政府领导建议让某某升职,但最后还需由市长、县市议会主席作明智决定。

此外,他说,委任一名政治人物成为“地方政府领导”的建议是可行的,不过当中还有很多考量因素包括经验及管理能力,管理需有充足经验。

大臣:“交换”官员需地方政府点头

另一方面,哈鲁麦尼在附加提问时表示,在等待房地部成立上述委员会之前,可否先实施由2个不同的地方政府“交换”(swap)官员试跑,如乌雪县议会与沙白安南县议会互换官员,因为这或许有助官员提升本身专业及技能,并且有更多升迁空间。

雪州大臣阿米鲁丁认为,这建议值得考虑,因为州政府之前也曾做过类似人手调动,惟前提是须符合3大条件,包括官员本身须同意调至另一个地方政府,还有两个涉及的地方政府都得点头。

他说,州政府曾于2009及2010年进行官员“交换”,但却面对职位调动后出现空缺情况。

“不同区域的人手调动,由房地部去做总比州政府来得好,届时雪州官员将有机会调职至全国其他州属服务,不仅限于雪州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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