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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1/2019
东马高庭主簿署迁沙‧元首御准 砂只能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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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砂沙高庭主簿署从砂拉越古晋搬迁到沙巴亚庇一事,砂首长署助理部长(法律、州及联邦关系及计划监督)拿督莎丽花哈茜达(中)强调,虽砂州政府已表态反对该搬迁立场,但是还是遵守国家元首的决定。左为峇都林当区州议员施志豪及右为首长署助理部长(企业事务及公关组)阿都拉赛顿。

(古晋13日讯)砂首长署助理部长(法律、州及联邦关系及计划监督)拿督莎丽花哈茜达强调,虽然砂政府已表态坚决反对砂沙高庭主簿署从砂拉越古晋搬迁到沙巴亚庇,但因为国家元首在首相敦马哈迪的劝告下,已经御准有关决定,砂政府也只能遵守。

她今日在州议会召开新闻发布会时说,根据联邦宪法121(4)条文,高庭的搬迁事宜,必须寻求砂政府意见。

她说,尽管砂政府已经表明了立场,但因为国家元首已经御准,砂政府也只好遵循。

施志豪私人动议遭驳回

另一方面,首长署助理部长(企业事务及公关组)阿都拉赛顿对公正党峇都林当区州议员施志豪在州议会会议上提出的紧急私人动议遭驳回感到遗憾。

“身为砂政党联盟成员,我们也关注此问题,甚至也支持施志豪刚才提出的紧急私人动议。”

阿都拉赛顿说,虽然施志豪的紧急私人动议被驳回,不过,作为砂拉越人,仍会团结一致表达反对搬迁的立场。

砂重大事项 朝野立场相同

莎丽花哈茜达及阿都拉赛顿召开新闻发布会时,施志豪也同样列席,展现了朝野对反对搬迁的相同立场。

他感到欣慰,在这个课题上,获得大家支持及体现团结精神。

“尽管大家来自不同政党,但当涉及到砂拉越重大事项时,大家仍团结一致,站在同一个阵线。”

施志豪今日提呈紧急私人动议,促请砂政府站稳立场,遵循州议会今年4月30日一致通过的,反对砂沙高庭主簿署从古晋迁至沙巴亚庇的议决案。不过,议长以此动议的通知,没有在规定的24小时内呈给议会秘书处为由而驳回动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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