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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1/2019
刘伟强否认仓促宣布·“警方3次告知新条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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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伟强:选委会说明沿户走访须准证规定,用意只是提醒候选人。

(吉隆坡14日讯)首相署部长拿督刘伟强否认,候选人进行走访活动,须向警方申请准证是在竞选期中途才宣布的新规定。

他说,警方已经3次告知候选人或他们的代表,因此候选人早就知道这项规定,不是竞选期过了一半才知道。

提名日起已宣布

刘伟强今日在国会下议院部长问答时间,回应巫统边加兰区国会议员拿督斯里阿莎丽娜

的问题时强调,提名日当天宣布候选人以后,警方及选举委员会与所有候选人或他们的代表,在执行官员与选举代理为候选人及竞选政党举行的协调会议上,说明了须申请准证的规定。

“警方在会议上汇报时,也说明了什么形式的竞选活动需要向警方获得准证,所有候选人及政党也被告知,要明确地在警方准备的申请选举活动准则表格中,清楚写明活动的类型。

“11月9日,笨珍警区主任与竞选活动执法小组的见面会上,候选人或政党代表也有出席,并被告知竞选活动须申请准证,也再次强调尤其是走访活动。

“政党代表及独立候选人也明白及接受,并会传达给各自的候选人或政党。”

他表示,在11月11日,选委会与警方、竞选活动执法小组,还有所有政党代表及独立候选人的见面会,再次说明此事。

他解释,选委会在11月12日说明这项规定,用意只是提醒候选人。

接获101张申请走访

刘伟强透露,截至11月13日,所有参加丹绒比艾国席补选的候选人一共申请了562张准证,其中101张是申请进行走访活动。

“这些准证中,一部分是从竞选期第一天开始或这个课题被挑起之前所申请的,在竞选期第一天,警方就批准了42张类似准证。”

他补充,至今没有候选人因为没有申请准证而被对付。

他表示,1954年选举犯罪法令第24B(3)条文阐明,任何候选人或选举代理在竞选期时可以举行、号召或组织任何公开见面会、公开集会、公开演出或公开娱乐活动,或发表公开演讲或致词。前提是必须持有警方发出的准证。

指阿莎丽娜指控毫无根据
“政治活动皆需准证”

刘伟强否认希盟政府怀有恶意企图,反击阿莎丽娜对希盟政府的指控毫无根据。

阿莎丽娜在提出附加提问时说,全国大选及之前的补选,候选人走访只是一件平常事,为何现在才规定需要准证,并质问政府是不是怀有恶意企图,因为担心希盟即将败选。

“对我来说这是一项惧怕的提醒,因为政府可能担心会在周六(投票日)败选,我不知道是不是这样,但这没有逻辑,进入别人的家还要申请准证才行。又或者,这是个朝向共产主义的国家?”

刘伟强回应时说,1954年选举犯罪法令第24B(3)条文阐明,所有政治讲座及活动举行前都需要向警方申请准证。

“这是自独立以来就制定的法律,无论是全国大选或补选都必须要进行监督,这也是在国会殿堂所通过的法令。

“这样的指控是毫无根据的,我们在补选中都是在平等的战场上,呼吁支持我们的候选人以便他能胜出,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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