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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1/2019
单位地税取代地税有漏洞.管委会忧加剧欠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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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沙马朱第二区组屋一共有逾3000个单位,分由6个居民管理委员会所管理,且都面对业主拖欠管理费的问题。(图:星洲日报)

焦点社区:旺沙马朱第二区组屋

(吉隆坡16日讯)旺沙马朱第二区组屋居民管理委员会(MC)担忧即将落实的以单位地税(cukai petak)取代地税(cukai tanah)措施,将加剧居民拖欠组屋管理费的情况,因此促请政府暂缓有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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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沙马朱第二区组屋居民管理委员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反映顾虑及心声,并促请政府暂缓实施以单位地税取代地税的新措施。前排左起为再亚达、林清福及何德荣;后排左起为巫明基、黎金荣、蒂努莎、诺丽珊、许佩良及段生荣。(图:星洲日报)

林清福:业主不需通知可转让单位

旺沙马朱第二区组屋管理层联合会主席林清福指出,联邦土地局在早前发出宣传单,宣布从明年1月1日起,所有分层建筑物不管是住宅、商业或工业单位均会以单位地税取代地税,意味分层地契持有人可自行缴付个别单位的地税;惟有关措施也造成管理委员会的担忧及顾虑。

他说,该组屋与全国其他的组屋单位都面对一样的问题,即很多单位业者都拖欠管理费;而以往是由持有总地契(master title)的管理委员会缴还所有单位的地税,因此任何单位若是要出售及转让单位,就必须确保没有拖欠任何管理费,获得管理委员会发出的同意书之后,才能到土地局办理割名手续。

不过,他说,在单位地税的新措施下,即使单位业主没有还清管理费,也能在无需管理委员会的同意书下,顺利缴付地税及完成转名手续。

无法控制拖欠管理费

他认为,这项新措施有很多漏洞,也肯定会造成问题;其中,他们最大的顾虑就是管理层无法控制拖欠管理费的情况,且业主不需给予通知就可完成单位转让,也让管理层无法得知谁是下一个新业主。

“如果我们要向土地局查询相关资料,还必须缴付一笔额外的费用。”

他也说,该组屋也就此事,通过他人向旺沙马朱国会议员拿汀巴杜卡陈仪乔作出反映,希望能通过对方与政府对话,以提出管理层及管理委员会的顾虑。

他是于今日联同各座组屋居民管理委员会(MC)代表召开新闻发布会时,如是表示。出席者包括A座管理委员会秘书何德荣、B座管理委员会主席再亚达和秘书蒂努莎、C座管理委员会主席巫明基、D座管理委员会主席黎金荣、E座管理委员会主席段生荣及F与G座管理委员会主席诺丽珊和财政许佩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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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土地局早前派发宣传单,通知民众有关明年起将以单位地税取代地税的新措施;惟新措施因充满漏洞而让旺沙马朱第二区组屋管理委员会感到担忧。(图:星洲日报)

每一座组屋设个别管委会.仍面对管理费拖欠问题

林清福透露,第二区组屋为中低价组屋,居民是于1987年开始入住,设有103座组屋,分为A、B、C、D、E、F和G座,一共拥有逾3300个单位,每一座组屋均成立个别的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工作,惟同样面对管理费拖欠问题。

他与其他管理委员会代表指出,各座组屋被拖欠的管理费多达20万至60万令吉,但目前的拖欠问题虽然严重,却还可以维持操作。

其中,何德荣指出,A座组屋一共有19座,共570个单位,当中就有25%的业主拖欠管理费;再亚达说,B座组屋被拖欠的管理费约40%,数额多达逾20万令吉。

许佩良则说,F与G座一共有760个单位,被拖欠的管理费则达60万令吉。

发律师信追讨成效不大

他们异口同声说,他们对这些拖欠管理费的业主是束手无策,曾经花时间及金钱入禀法庭及发律师信追讨,但成效却不大。

“我们的管理费仅每个月30令吉,用于组屋清洁费、提升及维修费用、增设基设,如走廊的照明灯光。”

他们表示,过去也曾发生一两宗拖欠管理费的业者在没有获得管理委员会的同意书,或是在律师冒充发出同意书的情况下,顺利获得土地局完成转让手续,而新业主在入住后才发现需承担前业主拖欠的大笔管理费事件。

他们说,新业主多半也不愿意承担这笔费用,因此这笔欠款至今依然被拖欠着。因此,他们希望政府能慎重作出考虑,在有明确的解决方案前,暂缓这项新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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