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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1/2019
超出合理需要·港高院裁定《禁蒙面法》违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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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法新社)

(香港18日综合电)香港24名泛民立法会议员及“长毛”梁国雄早前就《禁蒙面法》入禀高等法院申请司法覆核,要求法庭推翻《紧急法》及《禁蒙面法》,并颁令《紧急法》及《禁蒙面法》违反《基本法》及《香港人权法案条例》。高等法院周一颁布裁决,裁定《紧急法》在“危害公安”的情况下使用属违反《基本法》,而《禁蒙面法》对基本权利的限制超乎合理需要,《禁蒙面法》亦违宪,判泛民获胜。

法庭本周三会开庭听取双方陈词,以商讨补救裁决引发的情况。

香港政府早前引用紧急法订立的《禁蒙面法》,引发6宗挑战其合宪性的司法覆核案。高等法院早前开庭审理前立法会议员梁国雄及24名泛民议员的案件,亦是高等法院首宗审理的《禁蒙面法》案件。

据报,申请方直指紧急法绕过立法会,赋予特首不受约束的立法权力,有违《基本法》,就《禁蒙面法》而言,亦质疑为何要涵盖和平集会,又指《禁蒙面法》激起更多抗议示威,认为其效力成疑;政府的代表则反驳紧急法没有与《基本法》条文相抵触,并指政府设《禁蒙面法》为拯救年轻人及香港市民。

案件早前经过2日审讯后,林云浩法官及周家明法官裁定《禁蒙面法》不符合相称性验证标准,及《紧急法》不符合《基本法》的规定。至于《紧急法》关乎紧急情况是否合宪,法庭不作裁定。

法官认为《禁蒙面法》当中的部份第三条,即阐述在何种情况下须限制蒙面的条文中,虽然与政府意图通‍过该等措施,寻求达致正当的社会目的有合理关‍连,但条例中禁止在未经许可的集会,及公众列队等情况等也受限,认为超乎为达致该等目的之合理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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