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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1/2019
副内长:确保无淫秽冒犯内容‧警有权查个人手机

内政部副部长拿督阿兹斯查曼。(档案照)

(吉隆坡18日讯)内政部副部长拿督阿兹斯查曼指出,警察是有权检查个人手机,以确保没有任何形式的淫秽、冒犯性或威胁人民和国家安全的讯息。

不过,他强调,警方须援引1998年大马通讯及多媒体法令233条文(不当使用网络设备或网络服务散播假消息)进行调查。

“如果面对警方要求检查个人电子装备包括手机,民众可以要求警员出示身分证明,民众必须了解自身的权利。”

他今日在国会下议院回答公正党亚罗士打国会议员曾敏凯提问是否有任何关于警方在检查个人手机时,违反标准作业程序(SOP)的投报时,这样表示。

他说,若任何人发现警方违反标准作业程序,在没有合理的原因下检查民众手机,民众可以向武吉阿曼廉正与标准执行部(JIPS)作出投诉。

“如果面对警方要求检查个人电子装备包括手机,民众可以要求警员出示身分证明,民众必须了解自身的权利。”

警方没窃听政治人物

另一方面,他在回答国会反对党领袖拿督斯里依斯迈沙比利的附加提问指除了罪犯之外、反对党议员是否会被窃听一事说,警方并没有对政治人物尤其反对党议员进行窃听,如果警方接获任何关于安全问题的投报,将透过合理的方式展开调查。

他表示,无论他们是商业界人士或是政治人物,只要警方在接获的投报中鉴定他们涉及安全问题,警方都会根据标准作业程序采取适当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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