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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1/2019
1MDB窜改报告案‧控方提呈修改控状‧纳吉阿鲁尔皆不认罪

(吉隆坡18日讯)主控官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高级副检察司在窜改1MDB稽查报告案件开案陈词前向法庭提呈控方修改的控状,并在附录A列出稽查报告被窜改的4个部分;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与前1MDB首席执行员阿鲁尔甘达在通译员念出控状后皆否认有罪并要求审讯。

控状指纳吉于2016年2月22日及2月26日,在布城首相署,身为一名公职人员即首相兼财政部长,在一马公司最终稽查报告出炉及提呈公账会之前,利用职权获取利益,指示修改由总稽查署准备的报告,以保护自己在1MDB免于受任何刑事及民事诉讼,而纳吉与此有直接利益。

他抵触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23(1)(滥用职权收受贿赂罪行)条文;一旦罪成,可在相同法令第24(1)条文下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以及罚款不少过贿金的5倍,或可被鉴定的数额,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至于阿鲁尔甘达,他被控与纳吉串谋修改一马公司最终审计报告,以保护纳吉免于受到与1MDB事件有关的民事或刑事行动对付。

他被控于2016年2月22日至26日期间,在首相署犯下上述罪行,因此抵触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28(1)(c)条文(串谋),并与相同法令第23(1)条文及第24(1)条文同读。

一旦罪成,可判最高20年刑罚,以及罚款不超过贿金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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