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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1/2019
国油不当解雇 ·法庭判赔113万

(图:法新社)

(吉隆坡19日讯)工业法庭判决国家石油(Petronas)不当解雇前职员,须支付113万令吉款额。

根据theedgemarkets.com看到的法院裁决书,诺兰(Norain Redzkiah Osman Salleh)于2017年12月遭国油免职,因为国油认为索赔人接受了为期6个月的“表现改进计划”(PIP)后,依然毫无改善。

诺兰于1993年加入国油,直到2017年12月解雇为止,她已为公司服务了24年。她遭解雇后,一直找不到工作。

诺兰声称,公司解雇她的理由并不合理,并要求在保留工资、津贴、资历和权益等条件之下复职。

法官裁定,虽然原告遭到不当解雇,但考虑到所有条件后,复职并非合适的补救办法。

有鉴于此,法官裁定,国油须根据诺兰离职前的月薪2万5769令吉支付113万令吉,这笔款项包括51万5380令吉欠薪和61万8456令吉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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