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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1/2019
MA63指委会同意三大项 . 重新检讨对东马特别拨款

出席联邦内阁1963年大马建国契约指导委员会会议者合影;左起砂州副议长格拉瓦、砂州律政司达叻玛目、砂首长署助理部长莎丽花哈茜达、贸消部副部长张健仁、工程部长巴鲁比安、总检察长汤米、首相署部长刘伟强、沙巴首长沙菲益及首相马哈迪,右起交通部长陆兆福、外交部长赛富丁、国际贸易及工业部长达勒雷京、财政部长林冠英、经济事务部长阿兹敏及砂拉越阿邦佐哈里。

(古晋19日讯)联邦内阁1963年大马建国契约指导委员会昨日在布城召开今年最后一次会议,会上同意三大事项,即石油开采税及油气现款支付事项直接交由首相与砂沙首长商谈;石油及天然气课题则是由三方机构,即砂政府、砂拉越石油公司及国油直接交涉;以及对拨给东马的特别拨款分配程序及付给方式重新检讨。

砂首长署助理部长(法律、州及联邦关系及计划监督)拿督莎丽花哈茜达于昨日陪同砂首长拿督巴丁宜阿邦佐哈里出席会议,她今日发文告说,会议中也谈及对特别拨款的检讨、联邦在州的土地、国会以外的州立法权限、职务增加以及其他事宜。

“首相和两位首长预料于12月举行会议,以商谈石油开采税及油气现款支付事宜。会议也同意采用负责机构(B2B)直接交涉,因此,石油及天然气课题,就由砂政府、砂拉越石油公司(Petros)及国家石油公司进行。”

莎丽花哈茜达说,在特别拨款检讨方面,财政部已表明会重新检讨特别拨款的分配程序及付给方式。

“财政部同意展开进一步讨论,以针对特别拨款处理程序及所使用方案进行更详细的商讨。”

她说,在检讨特别拨款期间,也会讨论其他项目,包括给予州政府的替代收入来源。

“过去,联邦政府以替代收入来源,取代石油产品进口税及关税付给州政府,惟,联邦政府于2001年签署东盟自由贸易协定(AFTA)后,就停止付给州政府。”

另一方面,会议中同意成立一个以首相为主席的特别理事会,成员包括东马两州首长,负责监督指导委员会的各项决策执行进展。

(新闻来源:砂拉越星洲日报)

联邦内阁1963年大马建国契约指导委员会星期一在布城召开第5次会议,这也是委员会在今年的最后一次会议,会议是由首相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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