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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1/2019
港《禁蒙面法》裁定违宪·法工委:只能由人大决定

(香港19日讯)香港高等法院周一裁定《禁蒙面法》违反《基本法》之下的宪政架构,因此裁定违宪,令“反送中”阵营大为振奋。但中国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法工委)周二坚称,香港法律是否符合《基本法》,只能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任何其他机关都无权干涉。预计这份声明将进一步助燃已长达5个多月的香港反政府示威活动。

中国官媒新华社周二上午刊出人大法工委及国务院港澳办的回应。

新华社报道,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臧铁伟周二表示,许多人大代表皆强烈不满香港高等法院的裁决,法工委对此表示严重关切,并称香港特区的法律是否符合《基本法》,只能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出判断,其他机关无权作出判断和决定。

他还表示,根据《基本法》规定,包括《紧急法》在内的香港法律,除了和《基本法》抵触者,或经香港特区立法机关而修改者,予以保留。1997年2月23日,第8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已将《紧急法例》采用为香港特区法律,因此《紧急法》符合《基本法》。

指判决削弱管治权

他还表示,香港特区高等法院的判决严重削弱香港特区行政长官和政府依法应有的管治权,不符合香港《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的规定。“我们正在研究一些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有关意见和建议。”

而中国国务院港澳办发言人杨光表示,对有关判决产生的严重负面社会影响表示强烈关注。他认为,高等法院的裁决公然挑战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权威和法律赋予行政长官的管治权力,将产生严重负面社会政治影响,将密切关注案件的后续发展。

杨光表示,香港现行的《紧急法》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确认符合《基本法》,并采纳为香港特区法律,表明条例的全部规定都符合《基本法》。

而中国驻英国大使刘晓明周一在伦敦举行记者会,称香港目前的出现的种种暴力行动,“与民主自由无关”,根本不是和平示威,目的就是破坏香港的法制,破坏一国两制,是“黑色恐怖”,其目的就是要“瘫痪和分裂”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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