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偿还房贷担心被判入穷籍
陈小姐说,5年前,丈夫以她名字购买了一间房屋,他们在前年离婚,并在同一时候脱售双层排屋;可是,售价不足以偿还银行的贷款,前夫也不愿意帮忙偿还,至今仍欠银行。
在这段时间,银行通过律师发出4封信给她,较后,她向银行表明以分期付款方式偿还,可是,最近她没有继续偿还;最主要的原因是她的收入无法承担每月的付款,担心被判入穷籍。
请问:“应该如何解决目前所面对的问题?”
答:林若辉律师在回答陈小姐的问题时指出,假如是因为出任担保人被连累及判入穷籍,可能获比较宽容处理,欠款能不能获减,有赖于报穷官的决定。
由于拖欠偿付贷款被银行起诉及判入穷籍,不可能获报穷官削减欠款,万一被判入穷籍,最好与报穷官配合,后者将根据情况做定夺。
大家都知道,被判入穷籍者,资产将被冻结、不能出国、薪水在扣除日常开销后,剩下的交给报穷官,再由报穷官转交债权银行,可获扣除的日常开销,数目由报穷官决定。
这位读者可以尝试和银行商谈,希望银行同意将欠款维持在一个数目,不要再另加利息,表明会继续还、没有还再另当别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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