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30日讯)强迫失踪公民行动小组(CAGED)认为,独立警察投诉及行为不检委员会(IPCMC)法案必须加强IPCMC的调查权,以及应该公布每季的警察纪律局资料。
该小组发文告指出,该组织不清楚法案的内容,他们呼吁IPCMC必须拥有与反贪会相似的权力以及能够独立调查扣留所死亡和伤害事件。
“如果没有透明、公开的验尸庭审讯,这就不是希盟宣言中所承诺的IPCMC。”
该组织呼吁,如果该法案无法满足最低要求,国会议员应该要求退还该法案。
“公民社会的最低要求是IPCMC采用反贪会的模式,成员必须有警阶可随时候命、有本身的证物室和扣留所,既然反贪会需要佩戴武器的官员调查贪污案,IPCMC难道就只能有比较少的权力?”
不能由退休或现有警员组成
文告指出,IPCMC不能由退休或现有的警员组成,该法案应该避免发生捏造、破坏或移除罪案现场的物证。
“IPCMC的权限不应该比执法机构廉正委员会(EAIC)更少,EAIC有权在没有逮捕令的情况下逮捕,也有权举行听证会。”
该组织建议,公民组织应该受到咨询,而不是只举行少于3个小时的市民大会,公民组织只是被要求发表看法,无法选择IPCMC的模式。
“我们认为应该学习北爱尔兰监察者组织、香港监督委员会、类似英国和威尔斯的模式,IPCMC应该是完全独立的委员会。”
文告说,政府也应该如希盟宣言所第16项诺言所承诺的,推出青皮书以及邀请民众呈交意见,但是IPCMC没有青皮书,国会议员应该反对。
“我们也认为,IPCMC法案应该由内政部长丹斯里慕尤丁提呈,而不是掌管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拿督刘伟强,因为后者不了解如何加强警队运作,以及警方的不足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