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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2/2019
律师:州元首委沙菲益任首长·“参考霹州大臣双包案”

(亚庇1日讯)沙巴州元首敦朱哈在去年5月12日委任沙巴人民复兴党主席拿督斯里沙菲益为首长,替换丹斯里慕沙阿曼,正符合2009年霹雳苏丹替换失去大多数议员支持的州务大臣案的法律原则。

沙菲益的代表律师拿督道格拉斯林说:“霹雳州务大臣双包案是联邦法院的判决,因此各级法庭都必须跟从,除非联邦法院更改它的决定。”

他说,各界不需要政治化上诉庭在周四宣判沙菲益为合法首长的理由。

高庭法官拿督游贞桂于去年11月7日裁决沙菲益是在掌握简单多数议席下,合法受委为首长。慕沙不满高庭判决而向上诉庭上诉。

道格拉斯今日解释上诉庭判决时指出,沙巴宪法7(1)条文是整个案件辩论主题,一旦首长失去多数州议员支持,被视为辞职;而霹雳州务大臣双包案也说明,失去多数州议员支持,首长必须辞职。

他说,在这个情况下,州元首根据宪赋权力委任获得35名州议员支持的沙菲益为首长是合法。

慕沙上诉于事无补

道格拉斯透露,他向上诉庭提出初步反对时指出,慕沙提出上诉的结果不会对政局造成影响,因为即果慕沙胜利,他还是无法担任州首长,因为他没有符合州宪法6(3)条文的规定(州元首委任获得多数议员支持的议员为州首长)。

他指出,慕沙无法取得多数州议员支持,最多是获得8名州议员支持,因此不能成为州首长,而沙菲益即获得大多数议员支持。沙巴目前有60名议员及5名官州议员。

“这也是造成上诉庭认为慕沙提出的上诉是学术性,结果如何不会影响政局。”

他说,他准备面对慕沙提出上诉。

“慕沙需要获得联邦法院的上诉准令,该上诉即是在上诉庭裁决沙菲益提出初步反对是否合理,如果联邦法院容许,一旦获得准令,那么慕沙提出的上诉主案会到回上诉庭聆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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