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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2019
黄梓清.官爷应自报财产留清名

中国三国时期,出了很多名将,其中最令人熟悉的就是蜀国丞相诸葛亮(字孔明),其最著名的代表作有《隆中对》和《出师表》等,但其实他最令人敬佩之处是坦然申报其财产,可谓旷古第一人。

《三国志·蜀书·诸葛亮传》内有提及,诸葛亮第五次北伐临行前,向蜀汉后主刘禅递上了一道奏表:“亮自表后主曰:今成都有桑八百株,薄田十五顷,子弟衣食,自有余饶。至于臣在外任,无别调度,随身衣食,悉仰于官,不别治生,以长尺寸。若臣死之日,不使内有余帛,外有赢财,以负陛下”。

诸葛亮去世后,其家中情形确如奏章所言,可谓内无余帛,外无赢财。

中国古代并没有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但是诸葛亮却破天荒地主动自报家产,那是多么的难得。

衡量一个官员是否廉洁,不仅要看其拥有财产的多寡,还要看其财产收入是否取之有道,诸葛亮不但家产收入的来源正当合法,而且一切从俭,没有奢侈生活,凡事都“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节俭自律,忠心为蜀国及人民。

至于我国,在希盟上台后就落实财产申报制度,并将此制度扩展至在野党议员,但伊斯兰党的署理主席端依布拉欣,竟然声称申报财产为炫富之举,并有违伊斯兰的教义,也有人担忧财富曝光会导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这简直是荒天下之大谬,至今全世界约150个国家已制定申报财产法,又不见那些国家的官爷们会担忧?只有见不得光者,才会担忧来历不明的财富曝光。

议员们之所以能当上议员,都是靠选民投选的,如果不是选民,他们岂能享受高官厚禄,他们的薪水都是纳税人的钱,都是人民辛辛苦苦的血汗钱,所以他们应以民为本,每一分每一毫都要用得小心,而不是为一己私利,做出违反国民意愿的举动,更不可通过贪污或滥权,惠及朋党,榨取国家财富。

不仅是议员们,政府也应立法将应申报财产的人及范围扩大,逐步限定各政府部门的秘书长、总监及主管,包括移民局、警方、反贪会及陆路交通局等,所有能参与执法及批准公共合约者,每年都要申报财产,瞒报和误报者都需面临更严厉的惩处。

为避免有些人“走漏洞”,把财富转移到亲属身上,政府也应立法,限直系亲属,包括配偶及子女都列为申报对象,如此才能完全杜绝贪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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