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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2019
纳吉SRC洗钱案表罪成立·出庭念243页证词

SRC,纳吉

(吉隆坡3日讯)SRC国际公司洗钱案今日进入自辩阶段,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成为我国史上首位因表罪成立,出庭宣誓自辩的前首相,他在上午10时30分进入证人栏,开始宣读长达243页的证词。

纳吉的证词是以马来文陈述,而纳吉在接受盘问时,也会以马来文回答。

较早前,纳吉因没将身份证携带在身上,由其助理出去帮他将身份证带入庭内。

本案是于今早9时30分开庭后,由辩方首席律师丹斯里沙菲宜用了大约40分钟,发表长达16页的辩方开案陈词(DEFENCE OPENING STATEMENT)。

同时,他也告诉承审法官莫哈末纳兹兰,其当事人纳吉会在证人栏宣誓供证,并宣读已备妥的证词。

沙菲宜在发表辩方开案陈词时强调,案件需要进行具有正当程序的公平审判。

他指出,控方于2019年8月27日完成举证阶段后,法庭择定从12月3日开始进入自辩阶段,长达9天。

他说,律师也曾表明,当中可能会出现意外情况,导致审讯展延。

他指出,纳吉现在需要针对法庭就实质性推论在11月11日作出的裁决,给予解释、反驳或提出合理的疑问。

此外,沙菲宜说,辩方没有足够时间进行辩护工作,他们只能积极准备,包括在周末时会面准备辩护工作。

他指出,从高庭裁决纳吉表罪成立至案件进入自辩环节的时间只有21天,其团队及纳吉在这期间还需出庭聆审其他案件。

他说,原本需要数月时间准备的辩护工作缩减成11天,当中还包括周末,以便纳吉能与辩护团队会面准备辩护。

他说,尽管控方给予合作,但由于时间紧迫,辩方只能从控方提供的66名证人名单中完成访问7名证人。

高庭是于今年11月11日宣判纳吉涉及SRC国际公司3项刑事失信、1项滥权和3项洗钱案,所有控状皆表罪成立,需要出庭自辩。

在3个选项,分别是在证人栏宣誓自辩,接受控方交叉盘问;在被告栏自辩,以及保持沉默,当时纳吉选择了宣誓自辩。

此案从今年4月3日开审至8月27日完成控方举证阶段,在长达57天的审讯中,控方总共传召了57名证人。

法官在10月22日及23日聆听了控辩双方的口头陈词。

此案的检控团队由丹斯里汤米汤姆斯亲自带队,成员包括拿督苏莱曼阿都拉、拿督希旦峇兰、依萨莫哈末尤索夫、唐纳德约瑟法兰克林、玛诺兹古律、莫哈末赛夫丁哈欣慕赛米、苏莱曼邱景辉、拿督苏海米伊布拉欣、布迪曼、莫哈末阿斯鲁夫、莫哈末依扎。

纳吉的辩护律师团队以资深律师丹斯里莫哈末沙菲宜为首,其余律师有哈威德吉星、法汉、拉玛哈兹兰、莫哈末法汉、莎西拉哈娜比、旺艾祖丁。

66岁的纳吉从2009年4月至2018年5月担任我国第6任首相,在这场被喻为“世纪审讯”,纳吉是我国首名被控上庭且表罪成立的前首相。

承审法官莫哈末纳兹兰择定自辩阶段的审讯在12月3日至4日,以及9日至19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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