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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2019
槟城大桥车祸汽车坠海案‧控方传召死者父亲出庭供证
梅匀鉼的父母亲(右一及右二)在休庭后,双双离开法庭。
梅匀鉼的父母亲(右一及右二)在休庭后,双双离开法庭。

(大山脚24日讯)槟城大桥车祸汽车坠海案今日续审,控方传召3名证人供证,包括死者梅匀鉼的64岁父亲梅家强。

梅家强在妻子、梅匀鉼的兄长陪同下出庭。梅父今早是第二个被传召上庭的控方证人,梅母与梅兄在梅父供证时旁听,当梅父被询及事发当天的情况时,梅母相信是忆起当天的事情,流著泪在儿子的陪同下离开法庭。

梅家强供证时说,匀鉼的一群同学于1月21日下午约3时,到住家询问匀鉼是否在家,随后要他冷静后,告诉他或许匀鉼已出车祸。

他说,他过后在手机上看到一个视频了解事情后报警。

他说,警方过后让他回家等通知,但他过后一直没接到警方的讯息,直到警方通知他到太平间认尸。至于到修车厂认车,都是他自己接获消息后前往修车厂。

他还说,他没去认尸,而是匀鉼同母异父的兄长,因为紧贴著事情的发生,才随著到太平间完成认尸程序。

他说,他最后一次见匀鉼是19日下午约5时30分,匀鉼当时告诉他要开其轿车到槟城参加生日会。直至20日清晨7时许,他与太太拨打匀鉼的电话,但电话通了没人接听。

当主控官尤赛尼询及被打捞上来的轿车没有车牌,要如何辨识是其轿车时,他回答是从车上贴著的P贴纸辨认。

另一名控方证人安华(37岁,大道巡查员)供证时说,当时他与1名同事接获总部的通知,指在槟城大桥从槟岛往北赖方向4公里处发生车祸,抵达案发现场时看见1辆Vios轿车。

他说,他当时有看到Vios的司机,但是在庭上已不能认出该司机。

他说,他抵达案发地点时有公众告知有另一辆轿车坠海,他随即便报警。他说,根据案发现场的行驶方向,先看到大桥围栏上有断断续续约15公尺的刮痕与撞击后掉下的碎片,随后才看到Vios轿车。

除了梅家强及安华,控方也传召首个报案的交警黄秀凤(译音,32岁)。主控官尤赛尼说还有五六名证人会传召上庭,法官阿扎尔法利兹过后把此案展至明年1月21日及2月11日续审。

被告维迪斯(21岁)也在双亲的陪同下抵达大山脚法庭。

维迪斯(右)在妈妈的陪同下抵达法庭,准备听审。
维迪斯(右)在妈妈的陪同下抵达法庭,准备听审。

【新闻背景】

维迪斯被控于今年1月20日驾车在槟城大桥往北赖第4公里处,在未考量当时的道路及路况下危及民众下,导致梅匀鉼死亡,触犯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1(1)条文(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一旦罪成者,他可被判处2至10年监禁、罚款5000至2万令吉,以及驾照被吊销至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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