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佛州董总最近因章程问题,导致组织被社团注册局吊销注册,最终需要通过政治方式,才暂时解决了注册问题。虽然如此,目前还是属于动荡不安的状态。
据报章的报道,宽柔学校董事会又将举行新一轮董事会选举。好奇之下,细读了由宽柔学校(非盈利)有限公司发行出版的章程。
阅读后,我们对章程内几条章程的运用有些疑问,还得请董事会、董事会公司秘书或法律顾问给予指点解读,解开疑惑。
宽柔学校(非盈利)有限公司的章程16条原文如下:
“本会之事物由董事会执行之,其人数最少25人至多不得逾40人,第一届董事会之董事……”,以下省略。
章程21条原文如下:
“董事任期2年,由常年会员大会选出(英文章程注明的是SHALL BE ELECTED BY MEMBERS OF THE ASSOCIATION AT ANNUAL GENERAL MEETING),然后复选董事长、副董事长2人、总务1人、副总务2人、正副财政各1人,另选出不超过7位董事,组成常务委员会,其余为董事。董事任期届满后,均有资格连选连任,唯正董事长、正总务及正财政不得连任超过3届。”
请注意,章程上清楚写明董事是由常年大会选出,宽柔学校今年的常年会员大会已经在数个月前举行了,当时没有进行董事会选举。
章程22条原文如下:
“本会会员大会得增加或减少董事之人数。”这表示当届董事会选举,选举几位董事,是由会员大会决定,而非董事会私下决定当届选举几位董事。
由上述条文细读,我们的理解为:所有的董事必须在常年大会选出,会员必须在常年大会选举的环节中,决定要选出多少位董事(最少25位,最多40位)。
会员大会选出董事后,才由当选的董事进行复选,而非由过渡时期的董事会自己决定几时选举、如何选举、选举几位董事。
按照章程,董事会选举的一切决定,是由会员通过会员大会决定,这权利在会员身上,不在董事会。特别是董事会选择在上班时间投票,更是抹杀会员的投票权利。
选票上候选人的排列顺序安排,再加上没有让会员监督选票的发放,让许多关心学校发展的校友,对选举的公平性产生疑问!
我们有责任针对我们的觉察提出观点,也让关心学校发展的校友了解问题所在。
希望宽柔学校董事会关注相关问题,尽快通过特别会员大会,解决不符合章程的运作,免得将来因为章程的错误运用,出现种种问题与法律纠纷。
我们愿意聆听董事会的公司秘书或法律顾问,针对我们的疑问提出他们专业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