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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2/2019
陈泓缣:施工未遵守SOP·发展商须负责任

(亚庇7日讯)亚庇区国会议员陈泓缣今日认为,文都善T1商业中心发展商TBMC必须为本月1日一名1岁又7个月大女童从T1商业中心高空天桥坠下丧命事件负责。

“文都善T1商业中心,包括衔接2座大楼的行人天桥于2018年1月29日获兵南邦县议会批准发出入伙准证(OC),TBMC必须交代,为何这座当时被鉴定为安全的天桥尾端突然出现隙口?”

陈泓缣也是沙巴行动党秘书。他今日发表文告指出,任何建筑项目的施工与装修都须遵守当局规定的标准作业程序(SOP),很肯定的,在高空天桥尾端留下隙口,又没放置安全警示牌的做法,绝对违反SOP。

“毫无疑问,这种做法是制造充满危险的环境,若查实TBMC违法,当局应严厉对付。”

“除了以上刑事责任,作为产业持有方的TBMC也须承担占用人法律责任,死者家属有权采取民事诉讼索赔。”

“值得一提的是,政府已于今年初修改1956年民事法,将赔偿额从1万令吉提高至3万令吉,相信有助减轻死者家属的负担。”

“我吁请涉及这起事件的各方在目前保持耐心,交由警方及地方当局展开全面调查,等待当局公布调查结果,我催促当局尽快完成调查。”

陈泓缣表示,意外事件可以发生在任何被忽略安全的地方,不论是住家或公共场所,因此,他希望家长在陌生环境随时注意年幼孩子的活动,确保孩子安全。

女童从高空天桥跌死的意外事件于本月1日发生。警方于下午3时40分接到一家私人医院的投报,指一名年仅1岁又7个月大的女童从本都善T1商业中心高处的天桥意外跌落,被送往医院抢救,于当日下午4时30分宣告不治。

警方初步调查,当时女童和家人到T1商业中心5楼用餐,女婴和姐姐走到衔接着两栋建筑物的天桥,在一个安全措施不足的位置,女童不慎跌落致死。

陈泓缣:发展商必须为女婴意外跌死负责。
陈泓缣:发展商必须为女婴意外跌死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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