泼妻子镪水 恫言杀害.男子否认有罪保释
(马六甲11日讯)巫裔男子被控于今年11月期间,蓄意致伤并恫言杀害妻子及向对方泼镪水,今日于甲州地庭面对2项控状时皆否认有罪,获准以2万令吉及1名担保人保释。
被告是莫沙立欣(35岁),与妻子育有4名子女。
第一项控状指被告在今年11月17日约凌晨2时,在甘榜巴当德姆,以藤条蓄意致伤32岁的妻子,触犯刑事法典第324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326A条文下同读。
在上述条文下,被告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20年或罚款或鞭笞,或两者兼施。
第二项控状指被告在今年11月17日约凌晨2时,在于甘榜巴当德姆,恐吓杀害妻子并对其泼镪水,触犯刑事法典第506条文(刑事恐吓)。在此条文下,被告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7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副检察司迈祖茵哈欣要求法庭让被告以每项控状2万令吉保释。
地庭法官诺玛依斯迈允准被告以2项控状共2万令吉及1名担保人保释,同时谕令被告在保释期间不准接近及骚扰受害人。法庭择定案件于明年1月13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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