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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2/2019
郑梓康.青年的投票权利与公民教育
作者: 郑梓康

希盟政府上台一年,首次在国会提呈18岁投票修宪案,并於今年七月国会下议院会议破天荒获得朝野阵营投票通过。然而此修宪在国会上下议院相继通过,此后我国公民的法定投票年龄将从原定的21岁降低至18岁。然而,在18岁投票修宪案出台后,随即引起社会两极化的讨论,支持调低投票年龄者认为,18岁青年已经具备成人的成熟度投票遴选政府,应该趁早透过选举参与国家议题。反观,反对意见者认为,18岁青年尚不具备成熟的高度决定国家命运。 

殊不知,各年龄层青年关注的议题不同。其中,政改研究所(KPRU)研究员萧佳颖认为,年龄介于15岁至19岁青年普遍关注升学机会,20岁至25岁青年普遍关心职场就业,而年龄介于26岁至30岁青年倾向关心国家经济。无论如何,从国家政治、教育、经济与文化,任何政策上的制定都与青年息息相关,倘若18岁青年不被赋予投票权利确实有欠公允。

综合马来西亚的政治与文化背景,我国是个国情多元且复杂的双峰社会,在政党轮替后,因为种族与宗教纷争加剧,让我国在民主转型阶段初期出现严重倒退的迹象,倘若不加以重视,我国遑论向民主、进步和平等的现代社会价值前进。实则,有质量的公民教育培养的公民是社会进步力量的重要支撑。随着国阵主导的威权政体,在执政我国一甲子后,政治文化和文官制度已经崩坏,领袖贪污滥权问题时有所闻,政客为了保住政权只要诉诸种族与宗教情绪,就能轻易转移社会焦点。

我国在509大选首次经历政党轮替后,被政治学者解读为二次建国的契机。然而,政党轮替的深层意义在于修复国家崩坏的政治文化与文官制度,同时也是一个乃至两个世代人庞大的改革工程。同期,进步公民在改朝换代的胜利中隐约退场,公民社会随即出现真空,随之却迎来反动势力的强烈反扑,为进步改革运动增添阻力,更甚的是对体制改革形成破坏。我国民主进程在各种意识形态的纷扰中停滞不前,很大程度与公民素质有关。                                     

在威权治理下,我国的公民教育注重培养守法公民而非批判思考,事实上我国传统的公民教育课程设计,都在教育学生如何从宪法遵从法律,尊重多元社会等内容,可是笔者认为公民的责任不仅在于守法或形式上通过投票参与选举遴选政府,更重要的是透过公民社会事蹟参与公共事务。

根据2009年国际公民及素养调查研究(ICCS)显示,公民素养相较高的国家对不民主政权的认同度相较低。报告结果显示,其中世界排名前四的两个国家/地區:其中包括韩国(565分)第三名及台湾(559分)第四名,是对贪污接受度最低的国家。反观,因为特殊的政治与宗教关系,泰国和印尼却对威权、不民主政府和贪污的接受度较高。我国目前的情况却倾向后者。

由此可见,公民素养对于正处在民主转型的我国悠关重要,在国家赋予18岁青年投票权利后,社会上下必需严谨思考如何提升我国的公民教育,才能从中积累进步的社会力量促成我国政治文化与文官体制的长远改革。这绝对关乎马来西亚未来20年会在民主进程前进抑或倒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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