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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2/2019
阿末扎希案第25证人:2017年4月26支出2支票·Sarana Kencana付律师公司600万

本案第25及26证人都是马来亚银行助理分行经理。右为哈里亚德;左为哈斯妮。
本案第25及26证人都是马来亚银行助理分行经理。右为哈里亚德;左为哈斯妮。

(吉隆坡12日讯)本案第25证人马来亚银行分行助理经理哈斯妮指出,Sarana Kencana私人有限公司的马来亚银行户头,在2017年4月26日支出2张支票给Lewis & Co律师公司,总额为600万令吉。

哈斯妮核实该公司志期2017年4月30日的月结单,并指出在2017年4月26日,该公司共有2张支票支出,数额分别为100万及500万令吉。

她核实志期2017年4月25日的支票,指出上述支票的收款人为Lewis & Co律师公司。

较早前,本案第23证人大众银行执行员拉思达指出,根据志期2016年7月的银行月结单显示,Jogabonito Jewellery & Diamonds公司数额25万令吉支票支出。

她核实有关志期2016年7月27日的支票,显示收款人为Lewis & Co律师公司。

第24证人核实
500万汇入Lewis & CO

法伊扎。
法伊扎。

本案第24证人兴业银行执行员法伊扎核实,10张支票志期2017年1月3日,将总额500万令吉的支票,从Berani & Jujur Trading的户头汇入律师公司Lewis & CO。

Berani & Jujur Trading的兴业银行户头的持有人为祖乃益。

他也说,另有13张总额800万令吉的支票,从Mastoro Kenny IT顾问及服务公司汇入律师公司Lewis & CO,有关支票的志期为2016年11月23日及2017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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