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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2/2019
香港13岁女生焚烧国旗 · 判12个月感化
9月21日游行期间,13岁女生在屯门大会堂外焚烧五星红旗。(图取自互联网)
9月21日游行期间,13岁女生在屯门大会堂外焚烧五星红旗。(图取自互联网)

(香港14日综合电)香港一名13岁女生被指于9月焚烧中国国旗,周五被法院判决12个月感化。法官警告,做事要顾及后果,若再犯严重罪行,法庭不可能因为她年轻而轻判。

据报,9月21日香港屯门游行期间,一名13岁女生被闭路电视拍摄到在屯门大会堂外焚烧五星红旗,她早前承认“侮辱国旗”罪,周五在屯门法院被判12个月感化令。期间须居于报称地址、遵守宵禁令,以及参与复康小组辅导。

辩方称,被告与感化官详谈后,“学懂如何解决行事冲动的问题,并学会理性分析和用文明方式表达意见”,认为被告接受感化。律师又呈上两封由女童就读中学的校长及足球队教练撰写的“求情信”,希望法庭给予被告一次机会。

裁判官水佳丽判刑时表示,“感化报告正面,同意她并非狂妄之徒”,但鉴于现时社会事件未平息,故再度告诫被告,受人影响而冲昏头脑非常危险、做事冲动不考虑后果是一件傻事,有很多人因此失去自由。裁判官提醒被告,如果不想成为其中一人,必须学会控制自己,做任何事前要顾及后果,被告若再犯更严重罪行,法庭不可能因为她年轻而轻判,也须履行其职责。

11月22日,被告辩方在屯门法院求情称,被告并非有预谋犯案,当天她见在场人士情绪高涨,冲动下才问人借打火机烧旗,不久后踢熄火种。被告非常惭愧,愿对所有人道歉。

10月29日也曾有一宗“侮辱国旗案”宣判,这是香港“修例风波”以来多宗侮辱国旗案中首宗定罪案件,被告罗姓男子被判处须进行200小时的社会服务,香港社会尤其是法律界对此一片哗然,认为判刑明显过轻,有损香港法治形象,并促请特区政府律政司务必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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