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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2019
夫妇控贩卖致伤女佣·否认有罪 保外候审
詹德鲁被带上法庭时低著头。
詹德鲁被带上法庭时低著头。

(怡保20日讯)一对印裔夫妇涉嫌贩卖与严重致伤印尼女佣被控上法庭,他们否认有罪,各以1万令吉保释。

男被告詹都鲁(35岁,经营搭棚生意),女被告查雅玛拉(36岁,家庭主妇),2人住在万里望金嘉花园,于10月20日被捕,今日一起在怡保地庭被控。

男被告面对一项控状,控状指他从2011年至今年10月20日在自己住家贩卖剥削32岁印尼女佣,触犯2007年反人口贩卖与贩运移民法令12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15年与罚款。  

女被告面对2项控状,第一项控状指她于2011年至今年10月20日在自己住家,使用暴力或强迫形式贩卖剥削这名印尼女佣,触犯相同法令13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3至20年与罚款。  

第二项控状指她于同时同地,严重致伤这名印尼女佣,触犯刑事法典325条文(严重致伤他人);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7年与罚款。

副检察司法德里以被告涉及的罪行很严重,要求法庭对2人各以3万令吉保释,被告律师马修则要求降低保释金至7000令吉。

马修表示,被告要照顾2名年龄11和13岁的孩子与73岁的患病家婆,而且当中一宗案件为一宗移民案件,他们损失金饰,也是受害者。3万令吉的保释金对他们来说是过高,希望降低,他们也答应每次受到传召时一定会出庭。  

查雅玛拉用布盖住头部。
查雅玛拉用布盖住头部。

各以1万保外

法官阿兹曼最终将保释金订为1万令吉,并制定2项条件,即2人须把护照交由法庭保管,并于每2个星期前往警察局报到一次。

他提醒被告一定要遵守条件,每2个星期前往警察局报到一次,否则将随时被法庭取消保释。  

他指出,有人缴付了保释金后,忘了法庭所制定前往警察局报到的条件。

此案订于1月20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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