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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2/2019
牛油小生/那个大足球时代(以及我【们】作为脚注,退守的发线)
作者: 牛油小生

圖◆ Michal Sanca
圖◆ Michal Sanca

二〇〇六年世界杯决赛,Zidane为世人留下一记绝顶 [1] 的头球,此后再也没有人记得那场比赛的其他细节,仿佛世界所有善恶是非、喜乐苦闷、精彩与平庸,都浓缩在那一记砸向Materazzi胸口的头锤重击。

是什么让一代球王Zidane失去理智,在世界杯决赛如此舞台,在加时赛下半场,在经过一百一十分钟的拼搏之后,突然一头撞向对手?赛后大家都以为Materazzi语言羞辱了Zidane的母亲,但十年后Materazzi却承认说:“我说的是他的妹妹。”

足球世界有太多恶意的挑衅,最工于心计的防守,就是操作语言激怒对手。Materazzi是一时的胜利者,但他一世都将背负骂名,甚至让意大利二〇〇六年夺冠之路留下污点。果然意大利逃不过大力神杯的诅咒,二〇一〇年、二〇一四年连续两届世界杯都止步小组赛,甚至还打不进二〇一八年正赛,欲振乏力,直到Mancini接棒改用青年军才终于有了起色。

二〇一四年世界杯小组赛意大利对垒乌拉圭的比赛,乌拉圭前锋Luis Suarez在意大利后卫Chiellini肩上狠咬一口 [2],对方条件反射挥手摆脱,狡猾的Suarez顺势倒地,假装被击中,自编自导自演企图诱导裁判向对手出示红卡,幸运的话还可以骗到一个罚点球。乱军中裁判看不清楚,没敢妄下定论,不了了之,但是远在千里之外的我们,通过电视直播,导播调度的各角度慢动作镜头,Suarez的恶行无所遁形。Suarez的狡猾,其实早在二〇一〇年世界杯八强赛表露无遗,战至一百二十分钟,乌拉圭仍与迦纳1比1平分秋色,最后一波进攻,迦纳大军压上,皮球在禁区内,在龙门与球员间像弹珠球一样发狂弹跳,最后Adiyah高高跃起头球摆渡,眼见皮球就快遁入空门,Suarez化身排球运动员,高举双手,拦截了那必进之球。裁判毫不犹豫出示红卡,示意点球。乌拉圭牺牲了一名球员换取希望,造化弄人,迦纳队长Gyan果真错失良机,把球踢飞。正赛赛果不变,最终乌拉圭点球战以4比2淘汰迦纳。那支硕果仅存的非洲代表队,像一群在大迁徙中迷路的牛羚,在球场上疲惫地跪地痛哭,而Suarez赌赢了那一把。从此以后Gyan总会在夜深人静想起踢失罚球的瞬间,那决定成王败寇的时刻,他没办法倒带重来,错失胜利的痛楚一辈子如影随形。我记得那一夜,在妈妈档喝茶的人群,欢欣雀跃。他们为Suarez的恶行欢呼,我才意识到,选定立场之后,人们会为了胜利放弃一些原则,即便卑鄙也无可厚非,一如二〇〇六年的我,对Zidane的红卡幸灾乐祸,我是Azzurri的支持者,却忘了Gyan和一九九四年的Baggio一样,在极大的压力下踢失罚球。有人说足球都是造假,球星的强大在于他们能够控制结局,每天练球的人怎么会踢不进罚球?可是那万众瞩目的屏息瞬间,脑海平面冲出一座座浮岛,每座都是一个未来的平行世界,画面如乱麻盘缠交叠,再伟大的人物都无法静下心来,欲望和恐惧在极短的时间内暴涨,而运动员必须在限定的时间内完成罚球的任务,悲剧便要发生。

我们也能够轻易在历史上找“挑衅-报复”之赋格式结构:一九九八年David Beckham对Simeone甩出的报复性蝎子脚,一夕间让万人迷堕入地狱,成为英格兰球迷泄愤的罪人。怒不可遏的英格兰人甚至把Beckham的人像绑在十字架上纵火焚烧,他们的思想与行为又回到了中世纪。球迷不仅需要英雄,更需要迁怒的对象,毕竟失败者永远占多数。Beckham必须等到三年后英格兰对垒希腊的世界杯入选赛最后一战,才凭那记著名的远程自由球获得救赎。至于一九九八年那场比赛的胜利者Simeone,事后承认被Beckham踢中之后那夸张的疼痛翻滚,就是要诱导裁判给Beckham出示红卡。兵不厌诈,如今Simeone成了战绩不俗的名教头。

或是更早以前,在一九六二年,世界杯金球奖得主Garrincha,在巴西对垒东道主智利的比赛中八面玲珑,一如他的绰号,像小鸟一样在敌阵中悠扬飞翔。那一届世界杯,Pele因伤缺阵,桑巴足球成为Garrincha一个人的舞台。他在关键时刻单骑救主,赵子龙般七进七出,半决赛攻进两个绝妙进球,足以让在场的智利球迷崩溃。智利后卫由始至终采取犯规战术,频频向他伸脚,Garrincha每走几步就在地上打滚一次,防守球员Rojas甚至使出戳人眼球的阴招,Garrincha咽不下气,终于在第八十五分钟报复对手,踢了Rojas一下,当即被罚下场。据说他的报复行为上升到国际政治层面,巴西动员所有政治力量,为此智利总统严正关切,最终那张红卡被撤销,Garrincha幸免于禁赛,得以出阵决赛,最后帮助球队以3比1战胜捷克斯洛伐克,抱走冠军。如果没有强硬的后台,Garrincha那丧失理智的复仇行为,或将让他沦为巴西的全民公敌。

又或是一九六八年洲际杯半决赛次回合,被阿根廷学生队惹恼的曼联传奇George Best,最后关头忍不住一拳打在频频向他出脚的Jose Medina脸上,结果两人都被罚下,曼联也跟着出局。Best怒不可遏:“再没有人比这支阿根廷球队更凶猛更肮脏了。”

踢足球容易让人暴躁,情况就跟开车一样,有时你以为你掌控了某种权力,但事实上在那有限的空间里,你根本无从理解全局,甚至就连自己身边方圆五米的事情都无法掌握。在球场上,有些人会一直踢你,有意或无心。有时候他会失控撞上你或是在他摔倒的时候顺势把你拉到地上,用他全身的体重压你,然后露出一脸无辜的表情。在周末休闲的五人足球场上,业余的我们没有裁判,一切全凭自首,你拿他没辙,最好的方式是尽量避免碰头,他上阵的时候你就在旁边休息好了,可是在职业足球的世界里,Garrincha和Best就必须忍受九十分钟的挑衅,一直对着干的结果是:火山随时爆发。也许这就是为什么现代足球越来越多球员轻轻一碰就在地上打滚,二〇一八年俄罗斯世界杯的Neymar,那翻滚的身姿,被世人嘲笑的夸张演技,被后制成各种搞笑影片,日本网民把他剪辑到动漫《数码宝贝》的片头曲里,完全无缝接轨。可是回到法甲联赛,Neymar终是被人铲伤脚踝韧带,必须高挂免战牌。二〇一九年巴西队到新加坡同塞内加尔和尼日利亚踢友谊赛,碰上Neymar国家队百场纪念,赛前每个记者会队友都会被问及他们对Neymar的印象,人人对他都赞不绝口,就连他的巴塞前队友Messi都希望他赶紧回到加泰隆尼亚团聚。能得到同行的尊敬,Neymar的球技不容诋毁,也许是我们太关注于他的翻滚和周边丑闻的缘故,才会过于苛刻。

绿茵赛场上再也守护不了“和理非”,Maradona甚至感谢英格兰的绅士足球,允许他在一九八六年世界杯复赛,从半场盘带,晃过所有防守球员,长驱直入攻进世纪进球(同时也包括他那恶名昭彰的作弊之手)——可怜的安分与善良,沦为讽刺。

所以我们才会怀念,一九六〇年代,二十出头的Best [3],背上11号红魔战袍,像动画里托尔吉斯肩脊展开的两台白色推进器。作为红魔左翼,Best一次次从边线突击,华丽运球,教对手眼花撩乱陡变成刚出生小羊的蠢样,站不住脚。无论面对多少拦截,多少肢体碰撞,Best都一心前进,绝不顺势摔倒换取裁判的鸣哨,巅峰时期的Best就是飓风,所过之境一片狼藉。

注:

[1] 绝顶

Zidane在场上总能散发一种天成的神威,他高大而灵巧,没有人可以从他脚下抢走皮球,事实上没有人敢靠近他,只要一个动作就能把防守球员耍得团团转。Zidane还拥有老鹰的视野,在对手的防护网里见缝插针。一九九八年世界杯、二〇〇〇年欧洲杯,Zidane奠定了大师的地位,他穿着那件法国蓝战袍威风凛凛,不到三十岁就征服了全世界。可是我的眼神总离不开他早秃的头顶,那仿佛河童或是中世纪僧侣的造型。一九九八年法国世界杯,我十一岁,时差的缘故每天清早起来准备上学的时候,球赛就差不多要结束了。决赛那天,我起床发现,法国竟然以3比0击溃巴西。Ricky Martin的世界杯主题曲为那个世纪末的时光制造了错觉,年幼的我一直以为南美才是足球的终点,结果历史没有终结。法国世界杯的结局就像是现代主义战胜浪漫主义一样,巴西的金色狂想曲臣服于法国蓝的布尔乔亚风味。Zidane以两个头球攻破巴西防线,源自角球而不是阵地战,没有华丽的组织进攻,纯粹靠两个角球精准的吊传。那两个头球常使年幼的我心惊,耳边有个声音神经兮兮地劝戒我说:踢足球会让人秃头。此外母亲不喜我踢足球,担心我会受伤,更担心我荒废学业。而我在这种恐惧中爱上足球,爱上所有与法国足球相反的事物,包括Baggio的意大利式卷发和悲情、Beckham的英格兰时尚以及维多利亚奢华,当然还有年轻Messi的披头四嬉皮风,爱上足球里所有年轻俊美的元素。

[2] 咬人

其实Ronaldinho比Ronaldo长得更像外星人,星球大战里的Jar Jar Binks简直克隆自Ronaldinho——网络时代的恶戏。年幼的我们总爱从一些很肤浅的方式介入足球,我们看帅哥,也热衷于一些形象独特的人物,比如哥伦比亚的“蝎子王”Higuita,从门将的位置盘球进攻,或是用奇怪的蝎子毒蜇的姿势扑球,人们都说他是疯子。或是荷兰的Edgar Davids,因为青光眼总是戴着运动眼镜,形象比Blade Runner还要酷,加上那头浓密雷鬼发辫,整个焕发超现实色彩,连带他作为一名防守中场,那源源不绝的体能与战斗力,都充满小说气味。小说不都常说有异相必有异能吗?丑怪的Ronaldinho其实就是一部行动的花式足球秘笈,皮球再圆滑也都只能听命于他。中学时代,我和同伴发狂研究那怪杰的招数,他就像是华山绝顶上的风清扬一样的存在。热情钻研的结果是:我们班的足球队长R玩yoyo般让球一直在脚板上弹跳,挂了线一样不会掉地;B学会了大跨步的假动作;而我却着迷于拉球——贴着身体往内拉,突然变速向外推,力求瞬间摆脱对手。这动作并不难,但Ronaldinho可以在脚外侧推球之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再内切,球路形成一个小写的“z”,让对手瘫软倒地,NBA术语就叫ankle-breaker。根本不必咬人,对手就自己倒在地上了,但要在实战中施展,何其困难。我只能在脑子里演练,有时走在路上,心中模拟起各种运球情境,据说类似的思维锻炼有助于肌肉活跃,可惜工作之后我还是变肥了,尤其我的扁平足,脚底多了块横肉,运动后特别酸疼。扁平足找不到合脚的鞋子,甚至饱受足球产业的歧视,Adidas和Nike出产的球鞋都有腰身,专为玲珑有致的脚型制作,我穿了只会咬脚。给扁平足的,都是最朴素的款式,好土,可能是这层缘故,年纪越大,我的球路也越来越质朴,最近甚至改踢后卫,一点一点退守,一如发线。

[3] Best

老特拉福球场外竖立着曼联三圣的铜像——Bobby Charlton、Denis Law与George Best,他们是Busby爵士辉煌执教岁月的最后高峰。纪录片里,年轻的Best风流倜傥,已近中年的Charlton稀疏发丝则在风中飘摇。Charlton是典型的中央秃,有段时期他选择留长鬓发,从一侧搭云梯到另一侧救援。足球讲求速度与碰撞,Charlton头顶的云梯经常被掀翻,形成一种难以言喻的突兀感,庆幸的是,那无阻于Charlton之所以伟大。三圣的时代转瞬即逝,曼联陷入长久的衰颓,甚至降级到次级联赛。每次见到球队盛极而衰,看着球员变老,就会对自己额角发线退守的情况变得敏感:我的人生就是一场漫长的衰败。二十一世纪足球明星都梳着妥贴的油头上阵,他们的定发胶甚至不受头球影响。你看C罗不止代言洗发水,还自己开了生发中心,不得不感叹,天之骄子的其中一个特点就是:他们不受脱发问题困扰。而你我皆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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