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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2/2019
刘黄来‧谁刁难谁
作者: 刘黄来(本报高级记者)

以下的内容并没有刊登在报章上。请大家也比较留意我以下用“开关引号”的字眼。

我日前采访某政党的党要下场为小贩打气的活动。

因小贩义卖筹款给某学校,党要为小贩打气,这原本是充满正能量的新闻,党要的形象也算还不错,但因为政治私心,毁了我对这党要的印象。

首先,党要在新闻发布会上,先赞扬小贩的善举,也提到全马还有许多小贩也响应筹款活动。

后来党要语锋一转,很严肃地告诉记者:现在政府对这些为某学校筹款的小贩有“意见”,找理由或找借口给小贩“刁难”。

以下是党要与记者的对话:

党要:若人民支持对的事情(为学校筹款),都会被无理地对付,那政府就要检讨了。

记者:请举出实际的案例,比如被“刁难”的方式。

党要:比如追问所得税这些。

记者:哪一州的小贩被“刁难”?

党要:槟州,至今我们只接洽“一个”有为某校筹款的小贩;吉打方面,我们有问一个为某校筹款的小贩是否有被政府“刁难”,对方说,“暂时没有”。

记者过后转问在场的小贩,是否真有被“刁难”一事?小贩说“有”。问是什么政府机构“刁难”,小贩说是“槟岛市政厅”,但他态度坚决地拒绝透露任何详情,他说:我要看他们玩什么把戏。

当听到这里,我觉得不大对劲。若照写,新闻标题就是“好心为某校筹款,小贩遭政府刁难”,但党要说得含糊,小贩也拒绝透露。

记者是否应该根据含糊又缺乏证据的消息去写新闻?这是很多现有的记者都不曾去思考的问题。

我认为,记者的“笔”(以前用笔写稿,现在用电脑或手机打稿)很有力量,写出来的新闻影响深重,所以记者必须谨慎下笔,要查证自己写的新闻,对自己写的新闻要有责任感,才能对得起读者。

当然,各报馆记者都有各自处理新闻的方式。我的方式是:据实地向主管汇报采访内容,并说服主管不写“刁难”的资料。我的理由是:没有证据,党要和小贩的说法站不住脚。

后来,活动结束前,我才知道,原来这个小贩日前收到一封信,来自槟岛市政厅,但信内容不详,因为,小贩根本没开封来看。(懂我意思吧?)

我们做媒体的,就是因为读者信任报馆,才会付钱买我们的报纸来看,为回报这份信任感,我们应该报道真实的新闻,而不是含糊不清,又缺乏证据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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