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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12:00pm 03/01/2020

林建斌/政府诊所都给3个月的药量,3个月后就不能吃了?

作者: 林建斌

问:老人家那些抗血压/糖尿病的药,政府诊所一般都给3个月的量,那是不是3个月后就不能吃了?

首先,政府诊所给的药物分量会跟着诊所本身的药存量、财政预算、病患的病情、减少药物的浪费的策略来做主要考量。再加上医生或药剂师需要对病患做出定期的检查和调整剂量,所以一般都会给予病患一定时限的药物,以便病患回来复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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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个比方,糖化血红蛋白(HbA1C)的检验就是每3个月一次。但也有些特殊情况,如刚服用某些药物的病患,为了让医护人员更快掌握病情,那给予分量可能是1个月或者更短的分量。

至于那些药物3个月后能否再吃其实和诊所给予药物的分量无关。药物能不能继续吃最主要还是需看药物本身的有效日期和是否更换药物的分量和种类。若有任何药物的更改造成的疑惑,病患必须和配药的药剂师问个明白。如果家里有多余的药物,也请大家把药物交回诊所处理。

林建斌,药剂师(驻柔佛)
林建斌,药剂师(驻柔佛)

药物应该怎么吃才有效?读者所有问题,可电邮到:[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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