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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16日讯)疑有居民自行“行刑”致伤野猴,捕猴笼被动保人士指沦为虐猴“陷阱”,大马半岛野生动物保护及国家公园局(Perhilitan)感左右为难!
嘉乐珍珠园(Mutiara Galla)居民陈晓晴向本报申诉,大马半岛野生动物保护及国家公园局相信是接获附近居民投诉,于是在一棵树下安装铁笼捕捉野猴,并已长达3周之久。
她说,有时会看到野猴“一家大小”被捕,在笼子里苦苦挣扎,后来这些野猴不知所踪,有的邻居说是被打死了,有的则说被带走了。
“我的家距离这笼子较远,我是在上个星期五才知道这笼子还没有拆除。不久后,就看见一只猴子坠入陷阱,那天深夜,我和邻居听到野猴凄厉叫声,家犬闻声不断吠叫,结果次日就看见笼子里那唯一被捕的野猴断了尾巴,痛苦的趴在笼子里呻吟。”
陈晓晴声称,猴子的“断尾”在距离笼子不远处,后来还被其他邻居丢到河里去。她说,当时看见猴子受伤,只是一心想向当局求救所以并没有立即拍照记录。
“有些人说是狗咬断猴子尾巴,可笼子这么大,铁网的洞口那么小,猴子又灵活可爬上爬下,狗怎能轻易攻击得了?”
为此,她怀疑住宅区内有“虐畜狂人”,趁夜深人静伤害野猴,弄断猴子尾巴。
“我看到猴子受伤,感到很难过,在丈夫的协助下,我们向市议员庄雪和求助,并在他的协助下向大马半岛野生动物保护及国家公园局要求救援。”
陈晓晴指出,虽然在投诉后好一段时间才有人前去把猴子带走,但也无法确定猴子最后是获救了还是死了。
“因为担心再有猴子坠笼,遭附近居住的人伤害,因此,昨晚我也在妹妹的陪同下,请求警方到我们的住宅区,让我们带他去看看那个捕猴笼,但警方也做不了什么。”
她难过的说,居住该区已近20年,基于住宅与树林只有一条大河之隔,因此基本上居民都已习惯和“猴子猴孙”相处的日子,却没想到居然有人会要求大马半岛野生动物保护及国家公园局前来捕猴。
“若捕捉的猴子是立即被放生到其他区域还好,但若这样让人有机会伤害这些动物的话就不对了,地球不是人类的,动物也该有生存的权利。”
陈晓晴说,不少居民都希望当局可以把捕猴笼撤除,以免再有猴子“受害”。
针对此事,大马半岛野生动物保护及国家公园局森州主任万迈旺哈伦受询时强调,当局是因为接获居民投诉野猴为患,因此才在附近设立铁笼,并声称所有捕获的野猴都会被放生到合适及远离住宅的地点。
他确认,昨日确实有接获居民求助,指铁笼里的猴子尾巴不知何故断了,受伤倒在笼子里,并声称他们在1个小时内便把猴子带走。
“猴子的尾巴是断了,我们无法断定受伤原因,但一般上,野猴会有打架和互相撕咬的情况,有些野猴会被孤立(isolate);至于居民指控猴子本来有尾巴后来被伤害而‘断尾’的事,则有待查证。”
询及他有关猴子是否已送往治疗,他仅回答当局有自己的处理方式,并已根据程序安置。
万迈旺哈伦强调,有关的捕猴笼会一直放在该处,除非其他区域急需笼子才会移走,但他声称,有关被捕的猴子绝不是杀死而是迁移。
他警告居民,不管基于什么原因都不能伤害猴子,否则就等于触犯了1972年《野生动物保护法》,同时他也劝诫居民不要私下放走被捕的野猴。
“猴子有一定的野性,所以如果太多而不迁移,他们或会带来风险,可是我们捕捉他们不代表居民可以伤害他们或放走他们,不管是伤害或放走都不对。”
万迈旺哈伦解释,猴子被捕后一般不会被锁在笼子太久,反之,投诉猴患的居民每当看见笼子里有野猴被捕,就得立即联系大马半岛野生动物保护及国家公园局,让当局把野猴带走,所以猴子被捕大概两天就得迁移。
“我们也不要猴子被困太久,因为那样也不人道。当然,我们也绝对禁止人们趁野猴被捕后故意伤害猴子。”
至于居民投诉有关笼子里成为猴子诱饵的水果已经腐烂导致四周发出异味,万迈旺哈伦说当局会注意这方面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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