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17日讯)针对公开售卖8尺红炮准证事件的问题,麻坡警区主任查哈鲁丁表示:“我不会再作出任何回应。”
星洲日报记者是询问查哈鲁丁,有关麻坡警方已批准的46张售卖烟火准证,可售卖的Happy Boom种类是否仍包括8尺红炮(Happy Boom Red Crac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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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他于昨日下午已经特别召见烟火批发商和准证持有人,并已清楚向他们交代必须遵守的条规。
他说:“你(记者)可以询问那些准证持有人。”
禁张挂横幅宣传
另一方面,麻坡警察脸书专页也贴文,指警方昨午经与那些烟火批发商和准证持有人会面,以讲解在农暦新年期间售卖烟火和鞭炮的条规,且务必遵守。
贴文指出,查哈鲁丁出席上述汇报会时劝请所有准证持有人,务必遵守所有已在准证上注明的条规,即条规内所列明的烟火种类,才能公开售卖。
贴文也提及,在麻坡区,所有申请售卖烟火的准证,必须得到麻坡警区主任的批准。
此外,任何张挂横幅、在建筑单位或社交媒体进行相关广告宣传,皆一律不被允许。
查哈鲁丁于本月15日受星洲日报记者询问时证实,麻坡警方已批准了46张售卖烟火和鞭炮的准证。而警方批准售卖和燃放的烟火及鞭炮多达89种类,以“Happy Boom”和“Pop pop”为主,而“Happy Boom”种类包括8尺红炮(Happy Boom Red Cracker)。
不过,若燃放超过8尺的红炮,则需事先向他作出申请。
他当时也表示,至于那些具高度危险性的烟火及鞭炮种类,仍是被禁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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