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1日讯)选举改革委员会(ERC)主席丹斯里阿都拉昔说,该委员会建议重组选委会,但这需修改有关成立选委会的联邦宪法。
他表示,在此重组下,选委会依然存在,但形式不同。
ADVERTISEMENT
阿都拉昔接受《每日新闻》的专访时表示,该委员会建议重组选委会成为3个独立实体,即选委会(SPR)是执行选举法令的机构、执行选举事务的大马选举(Elections Malaysia)以及选区重新划分委员会(EBC)负责执行选区划分工作。
他说,三个单位负责以下工作:
第一,选委会身为独立机构,不再执行选举,反而将会执行选举法令。选委会将制定政策和法令。
第二,该会将成立执行选举事务的机构,暂时命名为大马选举(Elections Malaysia)。这个机构将提供选民资料、投票地点以及投票设施。它将执行选举事务直至公布选举成绩。
第三,负责执行选区划分工作的选区重新划分委员会(EBC)。该委员会的成员只有在有需要的时候才会委任。政府只有在每8年开始进行重划选区时才成立这委员会。
“这是一个独立机构,必须获得人民的信任,以在自由和公正的情况下执行任务。”
阿都拉昔认为,一旦把选委会分为3个独立机构,往后将不会再有人指控选委会办事不公正或偏袒一方。
“这可在修改法律后立即实施。”
阿都拉昔表示,该委员会也建议授权选委会负责政党注册和稽查选举开销事务,以便不会发生滥权。
涵盖49建议
选改中期报告呈首相
选举改革委员会已提呈涵盖49项选举改革建议中期报告给首相敦马哈迪,以改善选举和法律制度。
该会将着重报告的15项改革建议,有科学研究调查、与先进国家的选举制度比较以及获取各方的意见。
这份中期报告专注在选举制度、管理机构、选举登记和政党、竞选管制、政治献金以及媒体自由。
此外,报告内容也包括选举程序、道德守则、观察员、执法、看守政府、民众与机构合作以及公民教育和选民课题。
30建议可在下届大选执行
阿都拉昔认为,从49项建议中,有30项建议是可在第15届全国大选执行,因为这只涉及修改局部选举法令和联邦宪法,其余则需要较长时间处理。
“其中容易做的事是重组选委会成为3个独立实体,即选委会、大马选举以及选区重新划分委员会。”
研究国席落实比例代表制
阿都拉昔表示,该委员会正在研究在州议席落实简单多数当选制(firstpass the post),而在国会选区落实比例代表制(proportional representation)。
“简单的制度是简单多数当选制,即我们投选我们要的候选人,而比例代表制则是需要选民选择政党。受欢迎的政党将得到更多的议席。”
他表示,如果该委员会突出这一点,这需要做出更多改变,而最重要的是获得民众的接受。
“有一些人不能接受,他们要直接投选候选人。因此,这两项选制需要冗长时间处理。”
捐政治献金须公开身分
政党需列集资用途
阿都拉昔表示,选举改革委员会也建议任何要捐献政治献金的人士必须介绍自己和公开身分。
“如果有人捐出100万令吉,它必须进入户口作为交易证据。捐献者的姓名必须要有,并且在年底时必须审查政党,政党需要列出募集资金的用途。”
此外,他表示,该委员也建议政府捐钱给政党。
“这可能将花费很长时间,因为这需要很大的开销。”
考虑拟选举法
“授权选委会管制媒体”
阿都拉昔表示,该委员会正在考虑制定专为选举的法令,以授权选委会管制和监督媒体有关选举的报道。
“如果媒体的报道非常‘糟糕’,我们将通知他们以便更加平衡和对各方公正。这是我们要达到的民主。”
此外,他表示,该委员会也正在考虑管制社交媒体,因为社交媒体看似比较自由。
他指出,该会正与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讨论成立专为选举的法令。
“举例,当竞选期结束,也不能通过社交媒体进行宣传,很多国家有这类的管制,如菲律宾。”
将制看守政府书面惯例
另外,针对看守政府问题,阿都拉昔表示,该委员会将会制定一个看守政府的书面惯例或内阁手册,而非只根据惯例或现有的“习俗”。
“人们不要遵守。这个书面条规将获得各方无论是政府或反对党的同意。”
建议给更长竞选期
此外,阿都拉昔表示,该委员会建议给予更长的竞选期,包括为期两天的冷静期。目前当竞选期在午夜12时结束后,选民将在隔天去投票。
他指出,该会也要设立更多的投票站,以减少选民等待投票时间,这样选民将会喜欢投票。
可通过网站提名候选人
在提名候选人方面,阿都拉昔表示,除了在提名中心进行提名,该会也建议可以通过网站提名。
“所有选民也会给予投票便利,这将通过特别投票方式进行。例如,在沙巴登记的选民,可以在半岛投票,如果在医院和监狱,他们可以在那里投票。”
在邮寄选票方面,该会也建议委任大使馆官员为选举总监,他们将负责计票和传回选票成绩,这可避免发生选票没有送到计票中心的问题。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