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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20日讯)去年8月来我国度假时被发现身亡的爱尔兰少女诺拉安妮葵琳,其双亲委任律师入禀芙蓉特别庭(mahkamah khas),以疏忽起诉他们所下榻的森州班底路The Dusun高山度假村负责人哈伦玛丽安,诉讼案今日进入管理程序,法庭谕令案展2月12日,以决定是否接纳此案。
指控无法确保安全
诺拉的双亲米亚和瑟巴斯汀的代表律师为山卡奈尔及黄紫倩,他们是以度假村没有保障住客安全,包括未安装闭路电视,以及未将他们所住的房间窗户门栓做好安全措施为由提出民事诉讼。
山卡奈尔在庭外受询时披露,目前案件未定审讯日期,有待法庭接纳诉讼案后,才会订下开审日。
他说,家属始终不相信女儿会天未亮擅自走出户外,更何况她患有智障及非常胆小,因此,家属觉得是度假村没有做好安全措施,才会导致女儿无辜失踪。
他指出,家属向度假村索取赔偿约15万2000令吉。
律师:申请提供警方调查报告
另一方面,山卡奈尔披露,在去年12月,家属已经委托律师向总检察署申请要求警方提供诺拉案件完整的调查报告,一旦申请获批准,便能召开验尸庭审讯。
“无论如何,目前尚未获得总检察署的回复,我们都在等待消息。”
他强调,家属坚信诺拉案件并非如警方所言没有涉及刑事,因此,家属希望有关案件能展开验尸庭公开审讯,让他们更清楚了解警方的调查工作。
来自爱尔兰的15岁失踪少女诺拉安妮葵琳(Nora Anne Quoirin),是于2019年8月3日和家人抵达我国展开为期两周的旅游,下榻森州班底路The Dusun高山度假村后离奇失踪。在失踪第10日后(8月13日),搜救队伍在度假附近的瀑布范围处发现诺拉的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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