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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5:41pm 11/02/2020

联邦法院9司7票对2票.陈长锋失州议员资格

公正党主席安华(前左二)亲自前往布城联邦法院,以给予陈长锋(前左)及其律师团支持,右起陈长锋的代表律师陈其兴及张守江,后左为朋岭区州议员杨薇讳。
公正党主席安华(前左二)亲自前往布城联邦法院,以给予陈长锋(前左)及其律师团支持,右起陈长锋的代表律师陈其兴及张守江,后左为朋岭区州议员杨薇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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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晋11日讯)联邦法院9司今日以7票对2票,裁决埔奕区州议员陈长锋不是合法的州议员,因此丧失其州议员资格!若根据7司援引的砂拉越宪法17(1)(g)条文下所做判决,陈长锋将无法再参加竞选。

不过,由于砂州议会任期已经3年,加上砂拉越最快年底或最慢明年初举行州选举,因此,由原本属于行动党的埔奕州选区将不会进行补选。

根据联邦法院裁决,7司是基于多项理由裁决陈长锋不是合法州议员,其中根据砂宪法17(1)(g)条文指,若一个人曾经获得外国公民权,即使之后放弃外国公民权而选择回到马来西亚,但这种行为是永远不能获得原谅,而且从此丧失竞选资格。

州议会有权决定州议员资格

砂宪法第17(1)(g)条文阐明州议员不可违反的数项规则,包括不可破产、不可患有精神病、不可任职有收益的职位(Office of Profit)、不可犯罪否则5年内不得参选,以及不可持有双重国籍。

至于7司所提出的另2个主要理由则是,基本上州议会有权决定州议员的资格,而不只是通过选举法庭;以及州议会及州议长的决定不能被挑战。

判决陈长锋州议员资格不合法的7名法官,分别是上诉庭主席拿督罗哈娜尤索、联邦法院法官拿督莫哈末扎瓦威、拿督纳里尼、拿督王南吉、拿督阿都拉曼瑟比利、拿督查巴丽雅及拿督哈斯娜。

不过,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丹斯里东姑麦润及东马大法官丹斯里黄达华则持不同看法。

他们提出,宪法清楚的阐明,若涉及一名候选人或议员的竞选资格,且属于选前的问题,任何挑战唯一透过选举法庭审理。而且,当时埔奕州选区国阵直属候选人许庆璋已将案件带上法庭,因此州议会不能重新挑战。

同时,他们认为,宪法也清楚阐明选前及选后的分别。若属于选后的问题,那么州议会才有权力。而此案件乃属选前问题,应该由选举法庭处理,若给予州议会这项权力,那么将导致案件没完没了。

他们也提出,若一个人曾拥有外国国籍,一旦放弃后回国服务,仍有资格参选。

大马史上首次“9司会审”

联邦法院9司今日在布城联邦法院对陈长锋州议员资格案件进行终极定案。9司经过审理后,最终以7票对2票情况下,判决砂议长拿督阿玛阿斯菲亚与时任州内阁部长拿督斯里黄顺舸在2017年5月12日,于砂州议会上提出的动议,在州议会上撤销陈长锋州议员资格是合法的。

这也是我国史上最大宗听审案件,首次以“9司会审”方式听审涉及宪法课题的撤销州议员资格案件。

陈长锋:伤感的一天
“尊重法院决定” 

(美里11日讯)“这对我来说是伤感的一天。”

丧失埔奕区州议员资格的陈长锋虽对判决感到伤心,唯表示尊重联邦法院的决定,同时感谢美里和埔奕区人选民给予他和行动党的支持。”

他说,联邦法院九司会审当中,7名法官认同州议会有权力取消他的州议员资格,砂沙首席法官及马来亚大法官则持有不同的看法。

■陈长锋背景

放弃澳公民权参加砂选举

陈长锋(55岁)于1965年出生在美里马鲁帝,他到澳洲新南威尔斯大学攻读医学系,毕业后在当地从医和定居29年,与来自台湾的张婷瑾育有3男1女。

他过后返回大马加入行动党,2016年4月4日放弃澳洲公民权,参加同年5月7日砂州选举。打出“医者仁心,捍卫砂民”口号初试啼声的陈长锋,以8899张票宣告中选为埔奕区州议员。

他当时以1759张多数票,力挫其他3名候选人,包括国阵直属候选人拿督许庆璋、独立人士兼前埔奕区州议员房保德和伊斯兰党砂州主席佐菲里。

2017年5月12日,砂州议会以70票对10票通过取消陈长锋的州议员资格动议,行动党也入禀高庭挑战州议会决定。

同年6月17日,古晋高庭宣判砂州议会的决定不合法,陈长锋得以保住埔奕区州议员资格。

随后,砂州议长阿斯菲亚、拿督斯里黄顺舸上诉至联邦上诉庭,2018年7月31日,上诉庭三司以2票对1票的结果维持高庭判决。

砂州议长阿斯菲亚、拿督斯里黄顺舸上诉至联邦法院,2020年2月11日,联邦法院9司会审后作出终极裁决,即州议会是否拥有权力去撤销曾拥有双重国籍的民选代表的州议员资格。

砂州议长阿斯菲亚(中)在个人社交媒体上,发布他与律师团成员在布城联邦法院的合照,右起前哲莫仁区州议员阿布瑟曼、砂副议长格拉瓦加拉及代表律师阿布拉罕。
砂州议长阿斯菲亚(中)在个人社交媒体上,发布他与律师团成员在布城联邦法院的合照,右起前哲莫仁区州议员阿布瑟曼、砂副议长格拉瓦加拉及代表律师阿布拉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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