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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3:09pm 13/02/2020

手机藏4色情照.男子面控不认罪

莫哈末法依兹在法庭走廊与主控官交谈。
莫哈末法依兹在法庭走廊与主控官交谈。

(新山13日讯)一名无业的25岁巫裔男子在手机收藏4张色情照片,今日于新山推事庭遭提控。他不认罪,获准以1000令吉保释金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外出,案订3月17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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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是来自新山马西的莫哈末法依兹。控状指他于2019年3月19日下午4时20分,在马西一带被发现手机收藏4张色情照片,抵触刑事法典第292条文(收藏色情照片或刊物)。

上述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高3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据了解,被告是协助警方及大马通讯与多媒体委员会调查社交媒体的言论时,意外发现其手机藏有不雅照片。

本案由副检察司纳兹鲁主控,第三推事庭推事努莱茜达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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