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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尔兰少女失踪毙命案…….
(芙蓉14日讯)“爱尔兰少女诺拉安妮葵琳双亲起诉度假屋案”,基于法庭要求答辩人针对起诉人所提呈的诉状作出回答,案展3月10日审理。
诺拉双亲委任的代表律师山卡奈尔今日向媒体发文告指出,芙蓉法庭主簿官法立要求作为答辩人的森州班底路The Dusun高山度假村负责人哈伦玛丽安,需针对起诉人所提成的诉状作出回答,同时谕令答辩人须在2月20日前作出回答。
此外,主簿官也谕令起诉人需在3月5日或之前,针对答辩人的回答,作出回应。
指没保障住客安全 索赔15万
诺拉的双亲米亚和瑟巴斯汀较早前委任的代表律师为山卡奈尔及黄紫倩,他们是以度假村没有保障住客安全,包括未安装闭路电视,以及未将他们所住的房间窗户门栓做好安全措施为由提出民事诉讼。
家属始终不相信女儿会天未亮擅自走出户外,更何况她患有智障及非常胆小,因此,家属觉得是度假村没有做好安全措施,才会导致女儿无辜失踪。
山卡奈尔指出,家属向度假村索取赔偿约15万2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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