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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10:07pm 24/02/2020

敦马建议下 元首撤销委任·副首相及部长职务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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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24日讯)政府首席秘书拿督斯里莫哈末祖基阿里今晚发表文告,国家元首同意过渡首相敦马哈廸的建议,今日依据联邦宪法第43(5)条款,撤销内阁部长的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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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告指出,因此,行政成员包括副首相、部长、副部长及政治秘书的职务,即日起终止。

根据联邦宪法第43条款的第5项,首相以外的各部长可在国家元首允许下继续任职,除非首相建议国家元首撤除其职务;但任何部长均可以辞职。

第6项则说明各部长在行使职责之前,需在元首面前宣读及签署附件六的《就职及效忠誓言》和《守秘誓言》。

第7项则阐明,无论本条所述如何,任何根据第17条入籍或登记成为公民者,皆不得受委为首相。

第4项则阐明,首相如果失去国会下议院大多数的信任,就应卸下内阁职务,除非国家元首同意首相的要求解散国会。

根据43条款,国家元首应成立内阁,听取内阁建议,以便行使其职能。

不过,第2项指出,如果有关任命是在国会解散期间发生,则可以委任刚卸任的原下议院议员出任首相,但他不能在新国会召开后继续任职,除非他是新一届国会下议院议员。(如果委任其他部长,则是来自国会上议院或下议院。)

国家元首应先任命一位来自国会下议院、且依其判断能得该院大多数议员信任的议员为首相,以领导内阁。

而且国家元首需依首相建议任命国会两院的议员出任其他内阁部长职务,内阁应集体对国会负责。

点看滚动报道:直击大马权力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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