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4日讯)虽然吉隆坡律师公会两星期前在马华大厦三春礼堂召开会员大会后传出疫情,而我国的的冠状病毒病疫情扩散,大马律师公会今日依旧在同一地点举行第74届常年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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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部分出席者戴口罩
主办单位在3楼的登记处准备口罩及消毒搓手液供出席者及媒体使用,除了媒体及工作人员自发性穿戴口罩,只有一部分出席者佩戴口罩。
吉隆坡律师公会常年大会于2月27日在马华大厦召开,该大厦的管理层较后被告知该会一名会员确诊感染冠状病毒病后,已经第一时间采取防疫措施,并在视听室、电梯和办公楼等地方进行消毒和防疫工作。
吉隆坡律师公会主席哈琳说,随着吉隆坡律师公会一名成员证实感染冠病后,该公会其他成员也接受冠病检验。
首相丹斯里慕尤丁昨晚宣布,政府已决定指示所有的集会,包括国际会议、体育项目、社会和宗教集会都必须展延或取消,直至4月30日为止。
条例规定须在4月1召开
不过,律师公会在在1976年法律专业法令64(1)条文规定下,必须在4月1日前召开常年大会。
今天的大会原订于上午10时开始,惟截至早上11时15分,报到人数为98人,未达到法定人数500人。
该会副主席陈永建受询时说,该大会原订召开的时间为早上10时,由于当时人数未达法定人数,因此再延后1小时,然而截至早上11时15分的重新召集大会(reconvene meeting),会员人数为98人,依旧未达法定人数。
根据1976年法律专业法令64(4)条文,常见大会的法定人数必须达500名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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