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7日讯)布城司法宫宣布,根据政府落实的行动管制令,国内法庭于18至31日期间的民事及刑事案审讯及聆审日将展期,日后才择定新的日期。
仍可申请延扣刑案嫌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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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警方仍可向推事庭申请刑事案的延扣嫌犯申请。
布城司法宫今日发文告指出,为实现正义及符合首相丹斯里慕尤丁昨日宣布的行动管制令,鉴于管制令涉及政府场所的关闭,因此司法宫公布全国法庭案件,在本月18至31日期间的操作指南。
文告指出,在本月18至31日期间,民事及刑事案的审讯及聆审日将推迟,日后将公布最新的审讯及聆审日期。
纳吉及扎希案皆展延
这意味着,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涉及的一马公司案,于本月19及20日的审讯日将被推迟;而涉嫌挪用AkalBudi基金会资金的巫统主席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原定于本月23至25日的审讯日也同样被展延。
文告表示,至于民事案的入禀及案件管理,有电子系统的法庭,如常可通过电子系统受理新的民事案或上诉通知及文件处理。
文告指出,没有电子系统的法庭,仅能从4月1日起受理新的民事案件和文件,若地庭有紧急要求,可以在附近有电子系统的法庭入禀,并举例在万宜的案件可以在沙亚南法庭进行电子系统入禀。
对于在联邦法院、上诉庭、高庭及地庭提出的即时认证申请,有关法庭的副高级主簿官、副主簿官、上诉庭主簿官、副主簿官(行政及管理)、助理高级主簿官将处理即时认证文件,并分别从首席大法官、上诉庭主席、法官/司法专员及州法院院长获得进一步指示。
电子检讨民事案件管理照跑
“电子检讨的民事案件管理将照常继续,而线上的民事案件管理将被延迟,并将提供新的日期。”
文告说,联邦法院及上诉庭的刑事案的案件管理则暂停,日后择定新的日期。
“在刑事程序法典117条文、刑事程序法典第259条文及1959/63年移民法令下,向低等法庭申请延扣嫌犯的刑事案件管理,将在原定日期如常运作。”
文告表示,若需要对新案注册,调查官必须提早通知地庭及推事庭,以让法庭进行准备。在行动管制令期间,州法院院长应为官员及工作人员准备时间表,而时间表的副本则须提交给州警区主任和各州律师委员会主席。
“至于可以保释的案件,州法院院长必须确保保释程序如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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