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7日讯)全国总警长丹斯里阿都哈密指出,在“全国行动管制”期间, 民众若要返乡或离开所居住的州属,都需要到邻近的警局或警区总部向警方报备行程,警方在收到通知后会发出一份”出门通行证“(dokumen perjalanan)于民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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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于今午召开针对明天即将落实的全国行动管制的新闻发布会上指出,政府昨日发布全国行动管制后,警方将于18日凌晨12时开始展开行动,所有民众若要返乡或出远门,都必须向附近的警局或警区总部填写出门表格,申报目的地、身体健康及出门原因等。
他说,警方在收到申请及批准后,将会发出”出门通行证“(dokumen perjalanan)给申请者,持有通行证者才能跨州出行。
他补充,针对相近州属的往返,警方仍在研究中,会逐步公布详情,但以雪隆地区的往返为例,警方大致上将雪隆地区归类为巴生河流域,因此往返两地的民众可以不必报备。
”我呼吁民众在申请时一定要诚实报备,以便各方进行进一步的追踪。“
阿都哈密指出,若民众没有申请出门通行,也并未违法,现阶段并未有法令指未申请者犯法,但警方呼吁及鼓励民众前往邻近的警局或警区总部填写表格。
他说,申请的手续非常的快,但民众必须亲自前往警局或警区总部申请,不能通过网络填写表格。
阿都哈密说,目前还是初步阶段,因此警方呼吁民众遵守警方的劝告,如果民众大部分都不遵守这项建议,警方先是会警告,然后才是采取法律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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