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宝17日讯)金宝县议会今日发文告指出,金宝县议会办公室及县内的商店需遵从中央政府所实施的全国行动管制令,从3月18日开始直到3月31日,停止运作。
文告中指出,除了商场、公共巴刹、杂货店及售卖日用品的商店之外,其余的商店必须停止运作。金宝的日市、夜市、每日市集及农业市集也不能在这期间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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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县议会管辖下的18个民众礼堂,从18日起也不外租,直到31日为止,违反者将抵触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法令第11(4)和24(a),若罪成将被判监禁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民众若欲知更多详情,可拨电联络金宝县议会的财产管理及评估局(05-467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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