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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10:29am 23/03/2020

行管令期阻差办公!男遭罚5000令吉

(和丰23日讯)一名修车技工在行管期间的一个夜晚酒醉后,阻挠警方展开冠病行动监督工作,不肯交出身分证与推撞副警区主任,结果被控以阻差办公罪名;他认罪后,被判罚款5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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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布尼亚姆迪(33岁)于今早8时30分被押上和丰推事庭面控;此案也是霹雳州第一起行管令期间违抗指示被控的案件。

根据控状内容,被告于3月20日晚上10时在和丰胡姬花园一间屋子前面,刻意遏阻和丰副警区主任祖纳执行职务,拒绝依要求出示身份证,因而触犯刑事法典186条文。

在这项条文下,罪成可被判监禁2年、罚款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副检察司萧聪慧要求法庭予以重判作为教训,让他和社会大众在行管令期间行动能够予以配合;惟被告辩护律师努鲁哈妮斯向法庭陈情,被告薪金微薄,每月只有1500令吉收入,加上他没有案底和初犯,并即时认罪,也要照顾年长的母亲,因而要求罚款5000令吉。

推事诺哈莎比娜过后决定,把1万令吉罚款款额减低到5000令吉,若被告无法缴纳,便以监禁10个月取代。

根据案情,祖纳当时连同奥曼警长和几名警员在执行冠病行动展开监督工作,发现被告在屋前路旁醉酒,于是要求被告展示身份证,被告未遵守指示,在推撞祖纳后,便进入屋子篱笆范围;奥曼于是率领警员逮捕被告,把他带回警局调查。

当被告连同一名扣留犯抵达推事庭步下警车时,便低头避开媒体镜头;他过后在友人凑钱支付罚款后,便获得释放和走出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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