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网
星洲网
星洲网 登录
我的股票|星洲网 我的股票
Newsletter|星洲网 Newsletter 联络我们|星洲网 联络我们 登广告|星洲网 登广告 关于我们|星洲网 关于我们 活动|星洲网 活动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地方

|

时事焦点

|
发布: 10:23am 29/03/2020

从18至28日‧怡保21人违行管令被捕

阿斯玛迪: 勿在没有适当理由下随意出门。
阿斯玛迪: 勿在没有适当理由下随意出门。

ADVERTISEMENT

(怡保28日讯)从本月18日行动管制令开始实施至28日期间,怡保共有21人因为违抗2020年防范与控制传染病条规(疫区措施)被捕。

怡保警区主任阿斯玛迪助理总监发表文告表示,其中12人在刑事法典第269条文(过失行为可能造成任何危害人类生命的疾病蔓延传染)下被扣留,被控罪成可判处监禁6个月或罚款。

5人涉刑事罪

另外5人在刑事法典第379(A)条文(偷窃摩哆车)下落网,2人涉及刑事法典第186条文(阻差办工),1人在刑事法典第448条文(破门行窃)下被逮捕,1人在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2(2)、15(1)(A)条文下遭扣查。

他说,以上所有人全部都会在2020年防范与控制传染病条规(疫区措施)第7(1)条文(违抗)下受查,罪成可被判罚款1000令吉或监禁6个月。

他劝请公众人士遵守行动管制令,勿在没有适当理由下随意出门而被捕,希望大家留在家里,一起遏止冠病蔓延,并保持忍耐。

他表示,首相丹斯里慕尤丁宣布这项行动管制令展延至4月14日,也是为了遏制日益严重的冠病。  

打开全文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

点击 可阅读下一则新闻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