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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佛透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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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3:28pm 30/03/2020

陈祖‧为了明天,辛苦一点

首相署国家疫情行动管制令所援引的“1988年预防与控制传染病法令” ,任何触犯者,将在刑事法令下被判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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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法令下之第24条文,首次抵触者,可被判监两年、罚款,或两者兼施,若重犯判决将必更严峻 。

法令下所赋予第二次重犯者之判决,可判触犯者监禁不超过5年、罚款,或两者兼施,之后重犯还可被判罚款每日不超过200令吉 。

根据该法令第 15(1)条文,任何人若感染传染病,包括目前所出现的新冠肺炎,当局可援引条令授权官员发出居家管制令,以控制病情之蔓延 。

目前所处的行动管制令对当局来说非常关键,政府通过这段管制机制来分解出病源与患病者数据,从而针对性的解决抗疫的目标与力度,也因为这样的缘故,国民的配合度将随时左右着整个数据的指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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