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网
星洲网
星洲网 登录
我的股票|星洲网 我的股票
Newsletter|星洲网 Newsletter 联络我们|星洲网 联络我们 登广告|星洲网 登广告 关于我们|星洲网 关于我们 活动|星洲网 活动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国内

|

即时国内

|
发布: 4:15pm 31/03/2020

触犯行动管制令·22人被控上庭

(图:星洲日报)
(图:星洲日报)

(关丹31日讯)22名男女包括1对华裔情侣、两名孟加拉籍男子、5名青少年等人,因触犯行动管制令于今日被控上关丹法庭,被告们承认控状,面对不同惩罚,包括监禁及罚款或两者兼施,3名青少年获保外以等待操行及社会福利局报告出炉。

22名年龄介于17至47岁的各族被告,包括1名26岁华裔女子及1名19岁华裔男子被控于3月21日至29日期间,分别在不同地点,触犯行动管制令,于今日被带上关丹推事面控。

ADVERTISEMENT

被告们被控于在上述尚在行管令期间内,仍然到处游荡及聚会等,出现在关丹病毒传染区,被告们举动已经触犯2020年防范及管制传染病法令第3(4)条文,并可在第7(1)条文被判刑,同时也可在刑事法典第34条文下被定罪。

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最多1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6个月或两者兼施。

被告们认罪后,推事努鲁法拉哈做出不同判决;其中有两名17及19岁的被告因遭巡警截停,企图逃脱而撞上巡逻车,被加控妨碍公务罪名,即触犯刑事法典第186条文(妨碍警员执法),因此判罚以共1300令吉保外,另一名17岁少年则获准以500令吉保外,3人皆需等待操行及社会福利局报告,因此案件展延至5月5日判刑。

余者的判决分别为两人监禁3天及罚款300令吉,如无法缴付罚款以1个月监禁替代; 7名被告监禁两天及罚款300令吉,如无法缴付以监禁1个月替代;1名残障人士判处监禁14天 ;6人罚款300令吉,如无法缴付,以1个月监禁替代;1人罚款200令吉,如无法缴付以监禁14天替代;两名孟加拉籍男子被判罚款400令吉,如无法缴付以监禁1个月替代。

华裔情侣是在油站被截停,被盘问时,无法给予合理解释被控;至于两名孟加拉籍被告,则是无理由前往甘孟工艺大学研究院附近,因此被控上庭。

此案由西蒂爱莎副检察司负责,来自法律援助基金局的律师诺哈菲达代表被告们向法庭求情。

据了解,所有被告皆已缴清罚款及保释金。

(图:星洲日报)
(图:星洲日报)

打开全文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

点击 可阅读下一则新闻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