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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5:14pm 31/03/2020

不满被指示回家贴文泄愤‧女郎辱警罚1万囚3个月

作者: 黄荣文

努莎希拉在脸书留言辱警,被判罚款1万令吉和监禁3个月。
努莎希拉在脸书留言辱警,被判罚款1万令吉和监禁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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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罗士打31日讯)3月27日在脸书贴文辱骂警员,本同县饮食店女助理今日被控上亚罗士打法庭时认罪,被判罚款1万令吉和监禁3个月。

被告努莎希拉(20岁)在聆听通译员诵读控状后,向亚罗士打地庭法官慕达扎迪表示认罪。

根据控状,努莎希拉是于3月27日晚上10时12分,在本同县吉拉玛斯路一间住家,通过脸书发送丑化他人的讯息,抵触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233(1)(a)条文。

法官慕达扎迪指出,被告面对的3个月监禁,是从被扣查那一天算起,若被告没有能力缴付罚款,则需以另外2个月监禁取代。

此案主控官是阿卡里,被告没有聘请律师代为辩护。

被告努莎希拉是因27日晚上9时,行管令期间在本同哥峇路遭警方截查指示回家,过后因不满情绪而在社交媒体贴文侮辱警方人员,当晚11时30分遭警方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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