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政府在3月18日开始落实行动管制令,全国各地就有不少人因为没有合理的理由出门而被逮捕,有的被判罚款,有的则被重判入狱,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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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实行行管令就是要我们减少出门,乖乖在家,减低感染冠状病毒病的风险,可是有人却不当行管令是一回事,也以为警方只是说说而已,就算被抓到也不会怎样。
因此,我们看到有人在外跑步、打排球、钓鱼、聚集在屋前聊天、爬山等等情况,结果就这样被警方逮捕及提控。
前几天到法庭采访因违反行管令被提控的案件,其中1人是17岁中学生,由于未成年,推事庭在他认罪后,允许他以1000令吉及1名担保人保释,等候社会福利局评估他的行为后,才决定他守行的期限。
这名学生的年迈父亲当时在庭外很惆怅地告诉旁人,自己有10名孩子要养,平时做散工没有稳定收入,现在行管期更是失去收入,没有办法找到1000令吉保释孩子。
如果我是这名学生,看到老父亲担忧的样子,我真的会后悔莫及。
只是因一时贪玩跑出去踢藤球,结果令家人赔上一、两个月开销的1000令吉,自己也必须守行,前途蒙上了污点,代价太大了。
看到这么多人违反行管令被判罚款及入狱,希望大家真的把它当作借镜,不要因为自己的轻率而害了自己又连累家人。
第二阶段行管期4月1日开始,希望大家乖乖在家,牢牢记得首相慕尤丁的叮咛:Stay At H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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