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23日讯)虽然警方已严厉执法,不过,有11人因为重复违反行动管制令第二次被捕,其中一人是来自诗巫的17岁少女,她在短短9天内连续违反行管令而两次被捕。
据悉,诗巫17岁少女是于行动管制令第二阶段第4天(本月4日),因违反行管令被捕,事隔两天后被控上庭,由一人以500令吉担保外出。岂料,她于本月13日因重犯而再次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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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副警察总监拿督德威古玛今日表示,这11人是自3月18日实施行动管制令以来,分别在7个县区第二次被捕。
“11人中,诗巫3人最多,古晋及泗里街各2人,林梦、三马拉汉、巴达旺及马拉端各1人。”
他说,警方也不解这些人为什么要重犯,并强调行管令目的是要阻断疫情。
与此同时,威德古玛说,砂再有80人违反行管令被捕,并有73人被控上庭。
自行管令于3月18日实施以来,被捕者1493人,被提控者共932人。
另一方面,从本月4日至22日,砂各地警方共接获5万3186份行动准证申请,其中4万8837份获批,4349份被拒。
警方指出,不获批原因是没有合理的理由、探访家人或朋友,以及非必要的移动(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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