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网
星洲网
星洲网 登录
我的股票|星洲网 我的股票
Newsletter|星洲网 Newsletter 联络我们|星洲网 联络我们 登广告|星洲网 登广告 关于我们|星洲网 关于我们 活动|星洲网 活动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国内

|

即时国内

|
发布: 11:54am 29/04/2020

【独家】第四阶段行管令·允1名家人陪伴外出购物

作者: 余秘叶
(图:星洲日报档案照)
(图:星洲日报档案照)

独家报道:余秘叶

(吉隆坡29日讯)卫生部今日在宪报颁布第四阶段行动管制令,政府放宽条例,允许在一名家人陪伴下,出外前往住家的10公里内购买食物丶生活必需品丶药物或营养补充品。

ADVERTISEMENT

宪报上所列的“一名家人”,是指住在同一间屋子的家人。

之前,政府的条例是“一车一人”,如果出外购买生活必需品,除非有合理的理由,否则出门购物的人民不能有同伴随行。

卫生部长拿督阿汉峇峇是於4月28日根据传染病预防及管制条例(疫区内的措施)签发颁布令,昨日在宪报上颁布。

这项新的颁布令阐明,第四阶段的行管令有效期是从4月29日至5月12日。

总检察署在宪报上颁布新增的条例中阐明,任何人如果有需要前往其他地区,必须有“特殊及特定的理由”,这名人士必须先获得其住家邻近警察局的警察所发出的书面批准文件。

新的条例也阐明,人民出门仅限於提供或运送服务丶日常用品丶药物或营养补充品;前往看病或接受医药服务;或进行任何与基本服务有关的工作。

行管令期间的基本服务维持在15项,即食物服务丶医药服务,如营养补充品丶水供丶能源丶保安及防卫丶垃圾和公共清洁管理丶排污丶海丶陆丶空交通服务丶港口丶机场和机场服务,包括装卸,货物装卸以及商品存储丶通讯和网络丶银行与金融丶电子商务丶燃料和润滑油的生产丶精炼丶储存丶供应和分配丶酒店与住宿丶任何获得部长批准的工作丶工业和商业以及运输。”

打开全文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

点击 可阅读下一则新闻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