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义市30日电)台湾郑姓男子搭火车刺伤铁路警察李承翰腹部致死案,嘉义地方法院今天宣判无罪,并令入相当处所施以监护5年,合议庭考量郑男罹有思觉失调症,长期服药不规则,病识感不佳,谕知新台币50万元(约7.2万令吉)交保後停止羁押。
被告郑男於去年7月3日搭乘火车,被列车长发现未买票,列车长要求补票时,被告情绪失控,大声咆哮,由列车长通知铁路警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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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岁的嘉义分驻所员警李承翰登车处理时,情绪失控的郑男竟持刀袭警,造成李承翰受伤,脏器外露,送往嘉义基督教医院急救,仍宣告不治。嘉义地检署认为被告明知刀子刺向腹部有致命可能,却仍不违反本意,将他依杀人罪嫌起诉。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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